《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解读

政策解读 (6702) 发布于:2022-02-08 更新于:2022-03-07 来自:安徽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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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主要内容和特点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必须下决心优化营商环境。为此,《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了比较高的工作目标,即用2—3年时间,全省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差距显著缩小,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清零,市场主体获得感明显提升,第三方调查市场主体满意度高于95%,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70%以上指标达到全国标杆水平。

《营商环境意见》最大的特点是不求面面俱到,而是在听取1000多家企业、200余家商协会和基层党委政府意见,并同步开展营商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大起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关键、突出重点,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就是“十做到”:一是做到涉企服务“一屏通办”;二是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办理;三是做到减税降费降成本政策顶格落实;四是做到要素需求全力保障;五是做到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六是做到民营企业竞争环境更加公平;七是做到涉企政策精准透明、方便兑现;八是做到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有力;九是做到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帮办;十是做到涉企历史遗留问题“见底清零”。“十做到”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务重点环节,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和关切,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做到、必须做好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如,“一屏通办”改革方面,要求全力推进全程网办,加快实现“掌上办”;在涉企服务领域每年推出一批跨部门联办、多事项集成的“一件事”办理改革;每年年初制定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清单等。再如,营造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强调全面落实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体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积极推动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将重点民营企业纳入领导干部联系包保服务范围等。

负面清单,就是“十严禁”:一是严禁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企业账款;二是严禁拒不履行合同、拒不兑现政策;三是严禁设置招投标隐形壁垒;四是严禁增加企业负担;五是严禁推行重大改革、落实重大政策时搞“一刀切”;六是严禁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七是严禁政策执行中滥用行政权力;八是严禁涉企服务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九是严禁新官不理旧账;十是严禁亲而不清、清而不亲。“十严禁”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划出一定不能做、做了要追责的“红线”“底线”。如,严禁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企业账款,明确任何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要求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不得违约拖欠货物、工程、服务、保证金等账款。再如,严禁拒不履行合同、拒不兑现政策,明确不得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用地、奖补、环保、能耗、规划等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不得在项目落地后任意违约毁约,在兑现涉企政策和合同履约时增设附加条件;坚决避免政策兑现申报环节多、成本高、时间长等。

“十做到”“十严禁”聚焦当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既是对各级各有关方面以及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市场主体和社会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决落实到位。为此,《营商环境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监督和舆论“三保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先进经验宣传和负面典型通报加大力度。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意见精神,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共推出179条具体提升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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