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政策解读 (8337) 发布于:2022-01-13 更新于:2022-01-13 来自: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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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印发的《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也是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明确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光伏产业加快提质增量、发展壮大指明了方向,也为我省加快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近年来,我省光伏产业持续提质增量,实现快速发展。目前全省汇聚光伏上下游企业超过150家,已形成从光伏玻璃、电池片、组件及配套,到逆变器、储能电池、发电工程等较完整的产业链。2020年,全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60%,营业收入超过6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光伏电池及组件产量20.6GW,同比增长近80%,产量居全国第三位;光伏逆变器产量达35GW,连续多年稳居世界前列。截至2020年底,全省光伏累计发电装机13.7GW,居全国第6位。以合肥、滁州“双极”为引领,蚌埠、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等地特色布局、竞相发展的光伏产业新格局初步形成。但从当前发展形势看,我省光伏产业发展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在产业集聚度和产业发展资源等方面,相比苏浙和中西部部分地区仍有较大差距。为促进我省光伏产业在新形势下实现更大更优发展,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行动计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抢抓产业发展历史机遇。近年来,随着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光伏发电成本显著降低,平价上网快速普及,光伏产业已逐步摆脱过去的周期性,呈现出极强的成长性。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测算,在多国提出“碳中和”目标、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推动下,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有望达到270-330GW,为光伏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难得的发展机遇。出台《行动计划》,是我省抢抓有利时机、谋划加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助力我省加快能源转型。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多次提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对能源转型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省仍面临能源结构以煤电为主、用电高峰期存在供电缺口等问题,加快推动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已成大势所趋。加快实施《行动计划》,推动光伏、储能、终端应用一体化发展,特别是促进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对加快我省能源结构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文件起草过程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部门,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内专业研究机构行业报告和兄弟省市已出台的产业规划等相关资料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光伏企业、项目问卷摸排,作为《行动计划》编制的参考,并先后赴合肥、滁州等地市对重点光伏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形成《行动计划》(初稿)。经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开发区和部分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行动计划》)(送审稿),在今年6月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审定同意,于近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省光伏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把我省打造成为集聚效应显著、协同配套完善、国际竞争力突出的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新高地。

——建成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牵引带动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实施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行业应用示范。

——培育壮大5家以上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企业。

——营业收入“三年翻一番”,产业链产值实现1500亿元。

五、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充分结合我省光伏产业发展特色实际,针对我省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四个突出、四个聚焦”的推进思路:

一是突出培育主体聚焦发展壮大。《行动计划》紧扣企业这一关键市场主体,聚焦推进省内光伏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瞄准光伏龙头企业精准开展“双招双引”,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着力推动全省光伏产业提质量、上规模。

二是突出因地制宜聚焦特色优势。充分考虑我省实际,着力发挥我省出口较为便利、光伏玻璃产地等优势,重点推动电池、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等中下游环节以及光伏玻璃等配套环节发展。

三是突出技术引领聚焦高端发展。积极引导布局下一代电池技术、先进组件技术以及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等应用技术,推动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产品制造和平台管理智能化升级。

四是突出推广应用聚焦产能消纳。支持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光伏产品在相关领域开展特色应用示范,支持探索“光伏+储能”、光伏制氢、光伏直供电等新模式,推动光伏产品在更多领域实现更大规模应用。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主动作为。将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列入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重点任务,从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高度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多方统筹。从生产制造、技术创新、推广应用、要素保障等多个方面,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是我省针对光伏产业全链条编制出台的首个政策指导性文件。

三是坚持供需结合、双向发力。从生产和消纳两个方面,前瞻性地提出了引导产业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我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调度,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在政策扶持、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沟通协作,联合推进智能光伏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省级政策资金作用,支持光伏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搭建融企对接渠道,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三是优化产业环境。支持复合用地光伏项目建设,优化水面、湿地审批程序。将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列入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光伏项目碳减排量的核算和交易试点。

四是拓展消纳能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推进数字化电网建设,优化电网调节能力,提高光伏发电上网消纳能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开展应用。

五是规范有序发展。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引导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产品制造和推广应用双向发力,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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