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政策汇编 (9953) 发布于:2022-03-14 更新于:2022-03-15 来自: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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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 “十四五” 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 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 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 就业促进规划》及《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 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 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是促进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 革发展稳定任务及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安徽省委、省政 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3 次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就业局势基 本稳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 342.9 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由 2015 年的 3.14%降至 2020 年的 2.83%。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第 三产业就业吸纳能力不断增强,就业人员占比超过 40%,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就业新的增长点。重点群体就业扎实推进。 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 90%以上, 退役军人安置 12  万人,全省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累计帮扶贫困人口就业 69  万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率达到 100%。就业人员素质显著 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 10.4 年,年均增加 0.1  年; 全员劳动生产率逐年提高, 2020 年达 118907.5 元, 年均增 长 8%;全省专技人才总量达 435 万人, 五年增长 45.5%。创业 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 587.82 万户,年均 净增加 62.5 万户。

(二)机遇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 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 保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省经济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建“一 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多项国 家战略叠加效应集中释放,将推动我省就业更加健康发展;新 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 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 现;劳动力市场协同性增强,劳动力整体受教育程度上升,社 会流动性更加顺畅,为促进就业夯实了人力资源支撑。

但也要看到,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对就业的潜在冲击需警惕防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素质要求日益提高,全省劳 动年龄人口占比逐年下降, “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 就业结构 性矛盾更加突出。高校毕业生规模逐年增加,在工业化、城镇 化进程中,还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规模性失 业风险不容忽视。同时,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加速向中心城市 和城市群集聚, 中小城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 人工智能 等智能化技术加速应用,就业替代效应持续显现。灵活就业人 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等。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 统筹推进“五位一 体”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坚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现更加充 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按照“坚 持就业导向、政策协同,坚持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坚持市场 主导、政府调控, 坚持聚焦重点、守住底线”的原则, 健全完善 就业机制,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 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努力提升就业质量,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统筹推进重点群体 就业,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 祉,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建设经济强、 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 基础,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四)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城镇新增就业 300 万人以上,努 力实现更大规模, 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 5.5%左右, 重点群体 就业保持稳定,新就业增长点加速涌现,城乡、区域就业机会 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 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权 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 劳动。

——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 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 更加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劳动者职业技能 全面提升,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 540 万人、技能人才总量 700 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增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 推进,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政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到 2025 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 300 万户以上。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提升。 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 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就业帮扶等政策逐步完善, 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 生规模性失业问题。

专栏 1   “十四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0 年 2025 年 年均/累计 指标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342.9〕 —— >〔 300〕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4 —— 5.5 左右 预期性
3.城镇就业占比(%) 55.23 >60 —— 预期性
4.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万人) 179.09 —— >150 预期性
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8.2 —— >6.5 预期性
6.劳动报酬占比(%) 50.4* —— 稳步提高 预期性
7.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次) 〔379〕 —— 〔350〕 预期性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以上 —— 预期性
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4 达全国平 均水平 —— 约束性
10.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 20.9 25.4 —— 预期性

注: ①〔〕表示五年累计数。②劳动报酬占比是指劳动报酬占 GDP  比重。③带*号的为 2018 年数据。

三、增强经济对就业带动力,不断扩大就业容量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 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协 同联动,促进多样化高质量就业。

(五)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的政策措施。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 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加强财税、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 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确保实现经济预期增长目标,稳定 扩大就业岗位。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明确重大产业规划带 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带动就业能力强、质量高的产业项目; 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推动消费提档升级,增加更多就业 增长点。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完善就业保障体系。

提升制造业就业吸引力。实施新型制造工程,加快发展智 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推动大数据、云 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  促进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家电、汽车、纺织服装、 医药、食品等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 重复性、低价值的岗位向创造性、更高价值的岗位转化。

增加新兴产业就业规模。深入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开展 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实施“3+N”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构建产业体系新支柱, 以“双招 双引”集聚吸引国内外头部企业入驻, 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 的新兴产业聚集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 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发展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商务咨询、展览展会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健康体育、 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深化服务业 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深度 试点,打造一批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 大空间和更多选择,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

拓展农业就业空间。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 系、经营体系,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促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发展 壮大。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 培育行动,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实施休 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创造更多 乡村就业机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大力发展新型农 村集体经济,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持续带动农民 就业增收。

增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业岗位创造能力。破除制约 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 户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政策,大力发 展普惠金融。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激发中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支持劳动者创办 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强化国 有企业责任担当,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健康发 展,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专栏 2    新兴产业人才就业促进工程

新工科人才。 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 高校发挥专业发展整体优势,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发展, 加速改造传统工

科专业, 深入开展新工科建设实践。依托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六

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省级质量

工程项目,优先支持契合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工科专业。

新兴产业研发人才。 支持高校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知名科技企业合作, 持续完善“物质科学英才班”“信息技术英才班”“航天科技英才班”“集成电 路先进材料英才班”和“集成电路器件英才班”等新兴产业人才培养机制, 培养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 大力引进培育卓越工程师、高素质技术技能 人才、江淮杰出工匠。依托骨干企业和职业技师学院,大力推进产教融 合,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每年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职业能 力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工以上等级的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

 

(六)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扩大就业。

培育数字经济就业新动能。全面建设数字江淮,争创国家 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 叠加、倍增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多 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打造数字经济集聚发展平台, 实施“皖企 登云”提质扩面行动, 促进企业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 提高 市场竞争力,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数字平台就业创业。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快线上经济发 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支持多样化的自主就业, 增加灵活就业岗位。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 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增 收。推动社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和提质扩容,增加非全日制就 业机会。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创业培训力度,将灵活就业岗位供 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动态调整职业分类,持续开发 新职业。全面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的指导意见》。

专栏 3    实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信息服务制度。 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等灵 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按 规定享受各项政策和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

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技能提升项目。 创新适合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培 训形式和内容,开展数字资源线上培训服务,支持其根据自身实践和需 求参加个性化培训。

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鼓励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 险公司适当让利,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多层次保障。放开 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

 

(七)提高重点地区就业承载力。

统筹区域就业均衡发展。优化“一圈五区”发展格局,推进 合肥都市圈提质升级,支持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 心, 加快推动合六、合淮同城化发展, 培育高质量就业增长极。 深化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全链条创新体系。

提升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能级,打造沿江智造 走廊,持续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坚持“四化同步”促进皖北地区 振兴发展,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吸引更多农 业转移人口就近就业。深入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做大做强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 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就业。 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文化、旅游融 合发展,持续拓展就业容量。

增强县域经济就业增长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 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 促进产镇融合、 产村一体, 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 引导 劳动力有序流动,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 体的城镇化建设,建设一批经济强镇,吸引各类要素向县域流 动集聚,支持县域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制造强县、农 业强县、商贸强县、文旅强县,扩大县域就业规模。积极提升 乡镇城市功能,引进适合当地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把乡镇建设 成拉动农民就业的区域中心。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丰富乡 村经济业态,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

专栏 4    提升重点区域就业承载力

夯实皖北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就业基础。 促进皖北地区全面开展与沪 苏浙城市间的结对帮扶,提高与沪苏浙共建合作园区发展水平,提高承 接产业转移能力,提供更多本地就业岗位。支持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立足本地优势,加快培育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推动产业发 展促进就业。

提升中心城市就业承载力。 支持合肥争创国家中心城市,支持芜湖 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阜阳建设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和中原城市群 区域中心城市,支持蚌埠建设淮河经济带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支持安 庆建设联动长三角与中部地区的区域重点城市,支持滁州、马鞍山、宣 城、铜陵、池州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支持宿州、亳州、六安

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支持淮南、淮北建设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城 市、国家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支持黄山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 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持续拓展就业容量。

健全县、乡、村产业提升和就业促进机制。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 县域特色产业在县域集聚发展,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增强就 业支撑。做精乡村特色产业,优化乡村旅游,持续带动农民就业创业。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业安徽”建设,实施 新一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发挥“双招双引”为“三地一区”建设 开源赋能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为促进就业提供 有力支撑。四、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

(八)大力优化创业环境。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 徽省实施办法,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健全涉企 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营造市场 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皖事通办”和 7×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水平,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持续降低创业门 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个体 工商户简易登记和“智能审批”,最大限度解除创业束缚。实行 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

强化创业政策支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严格落 实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在用地、融资等方面制定更多支持初创 企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发展天使投资、  创业投资等, 改善、扩大创业保险产品供给。以提供国有房屋、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等方式,扶持初 创实体发展。

推动创业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 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和需求。推 动各类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设备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 人开放,培育更多创业机会。促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开放企业(项目)资源, 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各类人才创业。

专栏 5    新一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创业领航工程。升级“创业江淮 ·未来新徽商”特训营。优化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队,打造以“马兰花计划”为主体的“阶梯式创业培训”品 牌。

创业筑巢工程。 建设一批安徽青年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创业创新孵化载体 60 个以上。

融资畅通工程。 实施青年创业工程,创建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 基地, 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到 2025 年, 力争新增发放创业贷款 250 亿元。

青年创业工程。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新创 业训练计划,举办“青苗杯”安徽省项目资本群英会活动,创建命名一批 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 每年支持 2 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

高层次人才创业工程。 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 岗创办企业或由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开展创业创 新活动。每年服务 1000 名左右高端人才创业。

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 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行动,实施“双千万” 工程。每年遴选一批省、市、县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

皖厨创业工程。 实施皖厨培育工程,开展安徽名小吃制作专项技能 培训, 培育一批皖厨名师。支持创办安徽特色美食店、连锁店、农家乐, 在培训、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退役军人创业工程。 依托就业创业基地、专业培训机构、大学科技 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面向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举 办退役军人创业特训营。每年支持 1000 名左右退役军人创业。

(九)持续扩大创业群体。

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支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 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实施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发挥“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活动平台作 用,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遴选活动。 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支持各类科技人才 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企业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企业。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积极培养用好创业人才。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 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实施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 大“双招双引”力度,多渠道引进创业创新人才。健全创新创业 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

专栏 6    返乡入乡创业促进工程

优化返乡入乡创业营商环境。 推动县级以上地区设立返乡入乡创业 “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主动与沪苏浙等地加强合作,通过开展返乡入 乡创业投资对接会、招商洽谈会等方式招引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每年 支持 2 万名以上农民工等返乡人员、 2 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 创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试点示范县、 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评定一批 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返乡入乡创业优秀企业家。

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用地需求。 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 新业态发展用地支持,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节余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 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

落实返乡入乡人员公共服务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返乡入乡创业 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增加优质教 育、住房等供给,解决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居住等实际问题, 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为返乡入乡创业人 员妥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十)全面提升创业服务能力。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 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推广创业导师制,发挥省级“筑梦”创业导师百人团作用, 鼓励组建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 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及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志 愿专家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 集聚长三角优质创业服务资源, 联合开展创业论坛、项目对接、 展示交流等服务活动。

建设创业平台载体。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 新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实训基地 等载体建设,鼓励发展网上创新工场、虚拟创新社区和数智工 坊等新型孵化载体,构建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体系。升级 创业服务云平台,完善区域综合性创业生态体系。开展中国创 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 “创响中国” 安徽创新创业大赛、 “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等系列赛事活动。

五、增强就业保障能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 府托底帮扶相结合,广开就业门路。

(十一)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 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更多适合发挥高校毕业生优势的知 识技术型就业岗位。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 划,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 态新模式领域就业创业。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 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鼓励高 校毕业生到农村、大别山革命老区就业创业。

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 见习实践组织力度,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实训。实施高校毕业生 就业信息常态化服务,开展“启明星”就业指导系列活动。对离 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毕业生就业援 助机制。开展大学生“乐业安徽”活动和“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 学习宣传活动,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

专栏 7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就业兜底帮扶计划。 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兜底帮扶,每 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 90%以上。

乐业安徽扶持计划。 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 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完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补贴等保障 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定向配租保 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基层创业就业保障计划。 每年新建 4—6 个青年创业园。进一步扩大 “青年驿站”规模,瞄准教育、农业、卫生、乡村振兴等事业发展对人才 的需求,每年招募选拔 1000 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十二)加大城镇青年群体就业支持力度。

促进城镇青年多样化就业。完善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 下同) 就业支持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开发更多适合城  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对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产业优化升级、  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行业发展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发布、  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 鼓励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 搭建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综合性就业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城镇  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城镇青年  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健全长期失业青年就  业帮扶机制,重点援助低保家庭、残疾等困难失业青年。

(十三)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

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 实安置政策,压实属地安置责任,规范接收安置程序。优化安 置方式, 探索引入市场化运行模式, 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安置。 推广“直通车”式安置, 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 扩大退役军官 再就业制度适用范围,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就业 创业。鼓励退役军人到大别山革命老区就业。

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 服务、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加强行业企业合作,促 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实施“兵支书”培养计划和退役士 兵“村官”培养工程,推进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全面推行退役 军人就业适应性培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军地职业技能证书衔接机制。 完善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 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 月”活动,举办“就业起航”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专栏 8    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工程

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教育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 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组建退役军人就 业创业指导团队。

每年认定 20 个左右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平台。 支持专业化服务机构为 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 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服务。

 

(十四)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

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培育发展乡镇、村两级劳 务组织和经纪人,创建区域劳务输出品牌,有序组织农村劳动 力外出就业。深化跨省劳务协作,引导富余劳动力向沪苏浙等 重点区域转移就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省内劳务对接,推 进农村劳动力省内转移就业。积极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 范县。

增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吸纳能力。依托县域经济、 乡村产业和企业发展,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岗位。推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鼓励以工代赈工程等 各类基础设施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扩大“接您回家” 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有技能劳动者回乡就业创业。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 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制定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 策。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 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 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健全农户“三权”市 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 服务水平,推动全面融入城市。

 

专栏 9    劳务品牌培育发展工程

劳务品牌就业促进计划。 引导有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大、未固定 品牌名称的劳务产品向品牌化发展。 深入挖潜行业工种的用工需求,打 造一批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质服务型、 文化型、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

劳务品牌质量诚信评价体系。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实施劳务品牌信 用承诺准入制度,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劳务品牌质量诚信和社会责任评 价。

劳务品牌孵化基地。 支持有条件地方依托创业载体建设劳务品牌创 业孵化基地。发挥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等优势,培育劳务品 牌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

劳务对接与劳务品牌宣传。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省内外劳务对接, 加大劳务品牌宣传推广力度, 开展劳务品牌展示交流活动。

 

(十五)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 就业帮扶长效机制,脱贫人口就业扶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持 续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确保困 难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至少有 1 人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 态清零。推进就业帮扶驿站、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对就业困难 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巩固 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对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 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建立社会救助与促进就 业联动机制, 增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意愿, 促进其稳定就业。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 分类帮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落实 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对无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人口强化社 会保障兜底,实现应保尽保。

(十六)促进其他群体就业创业。

帮扶其他群体平等就业。深入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 励妇女创新创业。大力发展妇女特色产业,推动基层妇联与金 融机构联动, 对女性创业者给予金融优惠。通过“春风行动”“民 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 为女性农民工、登记失业女性等提供政 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做好残疾人、 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等群体就业。积极开发老龄人力 资源,支持发展“银发经济”。

组织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完善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安置方案, 通过多种方式促进渔民转产就业。在适宜的湖区库区统一开展 生态保护修复,吸纳退捕渔民参与资源养护,合理建立退捕渔 民利益联结机制。按规定将退捕渔民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 围,支持就业帮扶车间、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平台等 带动退捕渔民转产就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符合条 件的退捕渔民安置公益性岗位。

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积极应对就业新需求

推动我省由技工大省向技工强省转变,健全劳动者素质提 升长效机制,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应现代化经济 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的劳动者队伍。

(十七)大力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 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 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 技能培训, 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 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 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 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强 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推动培训供给多元化发展。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 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 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 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  完善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有关制度。实施职业技能 培训共建共享行动, 争取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 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 区”和安徽开放大学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继续教育网络。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 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 制度。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 制, 拓宽职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探索建立个人培训账户, 推动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与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联 通共享。

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 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 励劳动者通过诚实辛勤劳动、 创新创业创造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 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职责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 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

专栏 10    技工强省建设工程

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 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型骨干 企业等, 建设 30 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工 种(项目),加快培养“新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依托企业、技工院校等, 建设 200 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每年 在各设区市至少举办一个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

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依托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和安徽职业培训信 息管理系统等, 年均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数保持在 70 万人次以上。 “十 四五”期间累计开展 350 万人次以上职业技能培训。 建设 5 家左右省级示 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和一批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安全生产实训基地等,每 年培训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各 500 名以上。

 

(十八)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 区建设,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高 职院校、中职学校、特色职业院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推进 省级高水平高质量技师学院建设。支持企业和学校合办二级学 院和专业, 组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 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鼓励外商投资非 学制类职业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省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 参与国际产能合作。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教育提质扩 容工程。加快国际化新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打造高端创新人才集聚平台,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鼓励引导高校增设经济社会 发展和民生保障急需专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更新升级传统 专业,推进人才培养结构优化。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 农科、新文科建设,实施高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

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 学习的教育体系。健全终身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 推进“学 分银行”试点, 探索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 展,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 育与终身学习通道。规范发展非学历教育, 积极发展在线教育, 创新发展城乡社区教育。

完善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压减准 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鼓励企业在国家 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畅通管理人 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

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 多元化就业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劳动者就业匹配效率,促进人 力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十九)建立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 增长不低于 10%。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 合肥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高地,支持芜湖创建国家级人力 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蚌埠等地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实施 骨干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潜力 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 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分类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以及零工市场建设,推进与沪苏浙 人力资源市场融合接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共享平台,鼓 励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 发布制度。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规范劳务中 介市场,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二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扩大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 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和企业 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推 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 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 服 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常态化开展周三 招工、周六招才的“2+N”招聘活动。发挥退役军人、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 广泛参与就业服务。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推 行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满意服务,构 建精准识别、精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实施基层公共 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窗口练兵和培训,提高基层 人员素质和水平。打造安徽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三公里” 就业圈, 运用智慧化服务手段, 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建立就业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二十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长三角区域内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互认, 深入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 划”,搭建长三角培训、交流、示范、督导协作平台, 建立一体 化的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建 立长三角区域统一的人才市场动态监测机制。

专栏 11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程

人力资源服务业壮大计划。 加快发展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 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重点建设 2—3 个省级人力资 源服务产业园,培育 15 家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行业领军 企业、 120 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人力资源服务业综合服务计划。 开展人力资源联合招聘、重点企 业用工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力争到 2025 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达 4  万人,人才寻访、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占比大幅提 升。

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行动。 实施人力资源从业人员万人培 训计划, 力争到 2025 年, 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 95%以 上。

 

持续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高劳 动者工作待遇,着力增进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八、营造良好就业生态,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

(二十二)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 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 和工资指导线制度。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事业单 位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 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 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企 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 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 的监管。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 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加快重大安全风险领域“机器换人”。

强化劳动者社会保障。扩大社会保障对象覆盖面,提高保 障层次,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参保率。推进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探 索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方式,落实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 策。

(二十三)促进平等就业。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 改革,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及自由流动的障碍, 为劳动力和人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全面落实 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加快建成平等竞争、规范有 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 基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支持妇女平等就业,坚决纠正性别歧 视,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坚决纠正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就 业歧视,减少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 体系。积极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和劳动 光荣的观念。建立就业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司法救济机制。

(二十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 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进灵活 就业新型劳动关系法律认定,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有法可依 的组织性保护。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完善欠薪治理长 效机制。强化大数据在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中的应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 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预防,推动劳动纠纷预防智能化信息化。  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 度。优化仲裁办案流程, 加强办案指导监督, 提升仲裁终结率。 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 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

九、积极应对潜在影响,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健全就业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机制,及时制定完 善稳就业应对预案,切实做好失业保障。

(二十五)构建综合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 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健全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完善劳动 力资源和重点用工企业信息库,强化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 和移动通信大数据运用,及时掌握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 供需状况。

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 风险评估。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模裁员、 失业风险等舆情。

专栏 12    就业形势和动态监测行动

就业总体形势监测分析。 强化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健全就业形势 定期综合会商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就业数据与宏观经济、行业经营数据 以及社会机构相关数据交叉比对机制,构建科学智能的就业监测系统。 组建“政府+高校+企业”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分析团队。

重大经济政策重大投资项目就业影响评估。 研究评估重大经济政策 出台和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对带动就业的正向作用或负面抑制影响,并及 时向社会公布信息,为政策制定方、 项目投资者、劳动者、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分析。 开展重点地区发展形势 监测分析,跟踪重点行业就业市场工资收入、求人倍率变化,防止出现 行业性规模失业。加强重点企业用工动态监测,了解企业用工需求,为 企业提供更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 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重点群体就业监测分析。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 重点群体就业状况的监测分析,科学研判、动态观察、预测重点群体就 业创业薄弱环节,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

 

(二十六)强化失业风险应对处置。

建立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 策, 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增强企业和劳动者政策 获得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避免发生大量劳动力离职离岗、规模性失业风险骤升等情况,鼓励企 业通过协商薪酬、依法调整工时等方式渡过难关。

完善失业保障制度。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 保,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基础功能,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 本生活。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完善线上申领系统。实施 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支持统筹地区各项政策有序实施。 加强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预警,强化监督管理,严防冒领、  骗取、套取基金行为。

应对人工智能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建立健全外 部环境变化对就业影响的跟踪分析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 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加强分类监测预警。坚持教培结 合,培养更多适应人工智能等新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优化 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广泛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 应性、储备性培训,化解低技能劳动力失业难题。

专栏 13   “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

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聚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 业, 集中组织开展“进校园”活动, 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 策措施, 千方百计推动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聚焦援企稳岗政策落 地见效,常态化开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把各项援企稳岗政策宣传 到位、落实到位; 聚焦就业帮扶措施精准落实, 扎实开展“进社区(村) ” 活动,加强基层就业服务,精准开展就业帮扶,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 公里”。

 

十、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 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 处。充分发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 联动,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健全县以上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 导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 制。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方式, 专题专项推进重大政策举措落地。

(二十八)强化资金保障。

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各 项补贴政策。突出结果导向,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健全就 业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 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大 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为不同就业创业群体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 为促创业稳就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十九)鼓励探索创新。

围绕规划确定的重大举措和重点任务,支持各地各有关部 门重点在促进高质量就业、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等方面创新改革。 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划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创新思 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 落实措施,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十)加强绩效评价。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效果的动态监测和调查评估,根据 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策略。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重点 任务落实情况定期督查通报。注重正向激励作用,表扬奖励就 业工作先进地区,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按规定开展全省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选树先进典型。对不履职 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约谈问责。

(三十一)促进全员参与。

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民 主监督水平,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  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综合运用各类新 媒体和平台,及时公布政策清单和网上申领渠道,依托大数据 精准推送信息, 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政策, 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就业的良好氛围。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7 日印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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