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造就适应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工程师队伍,助力“三地一区”建设,现启动实施2026年安徽省卓越工程师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本项目列入江淮英才培养计划,今年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左右的卓越工程师人才。
● 申报条件
1.中国籍申报人应爱党报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外籍申报人应对华友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
2.全职在安徽工作2年以上(2024年7月1日及以前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皖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为省内企业在省外(含海外)全职聘用满3年以上(2023年7月1日及以前与省内企业或其省外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优秀工程师。
3.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
4.活跃在工程一线,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3年(2029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
5.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从事工程技术创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医疗卫生机构等。其中,企业成立时间应不少于3年(2023年7月1日及以前注册成立),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主持或牵头实施工程技术进步、工程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开发出具有行业领先水平或广阔市场的新技术、新产品;或者创新工程管理方式,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带动用人单位乃至本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同时应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或作为核心骨干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项目,其中国家级工程项目为前五完成人,省级工程项目为前三完成人;
(2)作为前三发明人取得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I类知识产权;
(3)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作为前三起草人主持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制定,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完成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制定。
7.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学术行为。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企、高校、科研院所副厅级及以上领导人员;
(2)已入选国家级和部委人才计划项目的人员;
(3)已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相当层次其他项目的人员;
(4)尚在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期的人员;
(5)同一年度已申报省级人才计划其他项目的人员;
(6)其他不宜申报的情形。
● 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各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负责动员指导本地区有关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表现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申报。用人单位采取档案审查、材料核查等方式对申报人选的工程技术成果、作风学风、违纪违法及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结合专家评议等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原则上每个用人单位可推荐1人,对于工程技术实力雄厚、工程实践成效显著、工程技术人才集聚度较高的,可推荐不超过2人,中央驻皖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推荐名额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2.人才举荐:给予全职在皖的“国家卓越工程师奖”获奖个人和团队负责人、江淮帅才举荐权,每人可举荐1名与自己所从事领域相同或关联度较高,在创新创业领域中展现特殊专业工程技术能力,具备巨大发展潜力的人才。被举荐的申报人经资格审查后可直通面试答辩环节,不占用人单位推荐指标。人才举荐原则上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3、4、5中的一项。
● 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工信厅组织实施,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审、实地考察、审议审批等程序进行。线上申报系统由省工信厅负责搭建及运维。
(一)申报推荐。申报人在线上申报系统(https://idm.ahjxw.gov.cn/idmmng/custmng/login.jsp)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2026年安徽省卓越工程师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人选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查核表》(见附件2)和上传附件材料,线上提交后,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打印申报书、负面清单查核表及所有附件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相关市工信局并线上提交审核。通过人才举荐方式的还需在线填写举荐人基本信息并上传《2026年安徽省卓越工程师项目举荐书》(见附件3)。申报人要根据通知要求,完整、客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材料,不得上传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线上申报时间为9月15日—10月10日,9月21日上午9∶00开放提交功能。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对本地区推荐的申报人选条件、资格进行初审,提出通过、不通过或退回补充材料等意见,研判确定本地区推荐人选,并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提出形式审查意见,研判确定参评人选。
(三)集中评审。按照同行评审原则,省委组织部、省工信厅分行业领域组织专家开展会议评审和面试答辩,产生初步人选名单。
(四)实地考察。省委组织部、省工信厅会同有关地市、省有关部门组建考察组,深入用人单位,采取现场查看、谈话调研等方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考察。
(五)审议审批。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经组织研究审议确定支持人选名单。
附件:1.2026年安徽省卓越工程师项目申报书.docx
2.申报人选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查核表.docx
3.2026年安徽省卓越工程师项目举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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