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汇编 (91) 发布于:2026-06-02 更新于:2026-06-02 来自: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申报

为加快科技服务业扩能提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起草了《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1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792166001 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wps

2026年6月1日

附件

支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科技服务业扩能提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服务支撑“三地一区”实现新突破和取得“三个新的更大进展”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一、壮大产业市场主体

1.加大企业招引力度。发挥省产业专班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需求,绘制科技服务商招商图谱,开展精准招引。推动设立安徽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基金,投资招引一批产业链适配度高、科创属性强、发展潜力好的科技服务商。发挥滨湖科学城、“科大硅谷”、鸠兹科创湾等“强磁场”作用,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商。举办创业安徽大赛科技服务专场赛,对获奖科技服务项目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各产业专班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2.强化企业梯次培育。制定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对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购买的研究开发、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给予资金支持。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中试验证基地和共性技术平台,打造一批企业型平台。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分转子”,剥离培育专业化科技服务板块,打造一批平台型企业。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推动企业高端化、专业化发展。组织实施科技服务商“培优”计划,选树一批标杆科技服务商,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优化产业发展结构

3.增强研究开发服务能力。按照上年度全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新增额度的一定比例对各市给予支持,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聚焦重点产业需求,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研发试验,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支持。重塑省级科创平台体系,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组建省(重点)实验室、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加快建设AI物质创制中心,开发化学、材料等智能研发平台,推动新物质发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4.提升技术转移转化服务质效。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和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建设一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依据绩效评价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探索构建全省概念验证、中试孵化生态协同机制,发布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服务能力清单,开展资源精准对接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5.完善企业孵化服务体系。聚焦生命科学、前沿材料等未来产业和机器人等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建设一批顶尖孵化器,省级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运营奖补支持,每年最高可达500万元。加快OPC生态社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OPC社区争创省级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园区,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支持建设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推进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技术、体制机制、政策先行先试,对新纳入筹建清单的分批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6.提高技术推广服务效能。每年统筹1000万元支持建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科技大市场,推动更多跨区域科技服务联动发展。遴选一批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推广行动,对优质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加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培育和市场化应用,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扩能。加强质检中心建设,在量子科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积极申报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在汽车芯片等细分领域建设一批省质检中心。推动组建综合性检验检测集团,培育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检验检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发布检验检测服务供给和需求清单,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与制造业双链融合,提升检验检测资源利用率。提升检验检测服务出口能力,对获得境外合格评定机构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每个认可项目奖励5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8.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级。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一批省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对获评优秀的案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等利用Token、智能算力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根据省级算力调度平台中Token、算力的实际使用量给予相关企业资金支持。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迭代演进和规模推广,打造纵向连接、横向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快软件产业园建设,推动各园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促进软件产业园“一市一园”提质增效。择优评选一批省级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每个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

9.推动工程技术服务转型。加快推进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等应用和推广,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生态创新。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发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AI、云计算等技术的协同设计应用系统,推动数字化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深入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六大新型建造方式场景集成应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支持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加快发展高质量代理、法律、运营、信息、咨询等业态,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水平。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创新主体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1.优化科技咨询及其他科技服务供给。组织实施安徽省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开展重点期刊跃升、梯队期刊培育和高水平办刊人才培育三大工程。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普及,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常态化开展“双创汇”等活动。(责任单位:省科协、省科技厅)

三、强化产业人才支撑

12.强化人才引育。用好省市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面向全球招引拔尖人才、紧缺人才。支持在皖高校、职业院校优化学科布局,新增科技服务业相关本科、高职专业。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技术转移硕士研究生项目,支持合肥工业大学与“科大硅谷”共建科创金融暨技术经理人联合研究中心,开展技术经纪方向金融硕士培养。依托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通过“千人特训营”活动开设科技服务业专班,培养科技服务业人才。支持安徽创新馆强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安徽)建设,加大技术经理人培育力度。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开展新招用职工岗前培训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强化人才激励。开设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在科技服务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岗位有突出成果的人才跨越常规周期晋升。强化安徽科技大市场城市合伙人队伍建设,组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支持技术经理人通过佣金提取等模式获取收益。举办全国“金牌技术经理人”大赛。将金牌技术经理人、高级技术经理人纳入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14.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高标准建设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1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建设期内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复制推广“科大硅谷”经验,进一步提升鸠兹科创湾、中国传感谷能级,支持打造马鞍山诗城创新港、池州平天湖科创湾等科产融合创新高地。支持各市立足产业基础,打造科技服务业楼宇、园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5.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支持合肥先行先试,发挥科创资源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打造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支持组建科技服务业集团公司,统筹整合区域内科技服务资源,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系统化科技服务生态。支持成立大科学装置专业化公司,探索科学装置仪器的开放共享模式,推动资源向社会企业有序开放。推动成立“长三角G60科技服务业联盟”,打造长三角科技服务供需对接枢纽。(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6.强化金融赋能支持。打造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特色品牌,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接力式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开发“皖科贷”“皖科债”“皖科保”“皖科担”等矩阵式金融产品。优化基金容错机制,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等考核形式,深化基金份额转让试点,畅通推出渠道。推广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强化对顶尖孵化器、中试基地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

17.强化标准支撑引领。推动省科技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成果评价、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技术定价、产权交易、转化服务等环节标准研制。布局建设省科技服务标准化试点,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标准验证点、科技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对新建设完成的国家标准化试点(科技服务业领域)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牵头组建知识产权联盟,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8.营造产业发展氛围。充分发挥省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协会等协会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科技服务商、商协会等对接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载体,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提升我省科技服务业竞争力和影响力。举办科技服务业生态大会,组织开展重点产业科技服务对接等活动,推动科技服务供需精准对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9.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健全科技服务业统筹推进机制,鼓励地市制定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举措。完善省市协同包联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科技服务业企业走访,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有条件的市通过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等方式组建科技服务业平台公司,打造专业化、市场化的综合科技服务队伍。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科技服务业数据监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统计局)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的具体政策有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本省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上位文件或新出台文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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