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选树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汇编 (66) 发布于:2026-06-02 更新于:2026-06-02 来自: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申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皖政办〔2025〕12号)要求,充分发挥标杆科技服务商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起草了《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选树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11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792166001@ 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选树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2026年6月1日

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选树工作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是运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发展、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具有较强标杆引领作用的企业,是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皖政办〔2025〕12号)要求,充分发挥标杆科技服务商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标杆示范、创新引领、产业赋能为选树导向,择优选树一批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绩效贡献、行业地位突出的标杆科技服务商,推动全省科技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平台化发展,加快科技服务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每年选树10家以上综合实力强、服务水平高、区域影响力大的标杆科技服务商,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申报条件

标杆科技服务商须为在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体,行业代码根据《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属于科技服务领域,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综合实力领先,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领域的科技服务商,需为达规纳统的企业,且近一年营收≥2000万元;

2.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领域的科技服务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人以上且专职人员占比不低于60%;

3.信息技术、技术推广、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服务商,需为达规纳统的企业,且近一年营收≥5000万元。

(二)服务能力卓越。服务覆盖面广、服务对象数量多,具备专业化、体系化、规模化的科技服务优势。

(三)绩效贡献突出。在项目承担、专利产出、产业赋能、助力服务对象提质增效等方面实绩显著。

(四)行业地位领先。牵头或参与制定科技服务相关标准,拥有核心资质与重要荣誉,行业影响力卓著。

四、认定程序

(一)申报推荐。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单位发布选树工作通知。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市科技局汇总报送省科技厅。

(二)综合评审。省科技厅联合省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按程序拟定年度标杆科技服务商名单和培育名单。

(三)名单公示。拟确定为年度标杆科技服务商的,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或其他省级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确定为“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有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进行核实处理。

(四)确认发布。省科技厅联合省有关单位发文、发布年度标杆科技服务商名单。安徽省标杆科技服务商资格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五、支持政策

(一)采取绩效评价方式,对标杆科技服务商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二)优先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打造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优先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实施一批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对揭榜成功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优先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打造省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对评选优秀的案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优先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服务,争创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补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

(四)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优先将标杆科技服务商纳入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试点范围。

(五)定期组织开展产业对接会、技术交流会、供需洽谈会等各类活动,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对接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优质资源,助力服务商拓展业务场景、提升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建立省科技厅牵头、省有关单位协同、各市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标杆科技服务商选树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支持标杆科技服务商的政策举措,助力标杆服务商高质量发展。建立标杆服务商动态评估机制,引导标杆服务商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标杆科技服务商与重点产业科技服务对接等活动,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多渠道宣传标杆科技服务商的先进经验、服务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重视科技服务、支持科技服务的良好氛围。

THE END

温馨提示: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2942802716@qq.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zj@spiderlt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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