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及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第一批)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和复核对象
(一)评价对象:2026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复核对象:2022年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免予本次复核)。
二、评价和复核标准
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三、评价(复核)程序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新申报企业进入“去申报”、复核企业进入“去复核”模块,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2.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企业及时与所在县区联系确认材料提交时间,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按要求做好实地抽查,确保企业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数据真实,提高推荐质量;对申报资料造假的企业,省工信厅将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系统上传佐证材料电子版(按推荐顺序编号)报市工信局。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 65869522 经开区 63886102
新站区 65777276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东县 67758626 肥西县 68848465
长丰县 66662991 庐江县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瑶海区 64496910
庐阳区 65699416 蜀山区 65597585
包河区 63357348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汇总表
2.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2
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必须提供)
1.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只需提供纸质版,在申报系统填写后下载打印,相关数据须与申报系统保持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3.2024年、2025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完整版)
4.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等信息)
5.2025年1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登录信用安徽网站下载)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符合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提供一项即可)
7.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8.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9.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10.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非直通条件企业佐证材料(不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提供)
11.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2.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须赋码,同时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等数据)
13.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