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已被认定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再参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
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政策宣贯解读,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动员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报尽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后,压缩为1个压缩包上传(大小不超过300M),于8月2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及时与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确认。对企业申报资料造假的,取消企业参评资格,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信用办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对照评价标准,严格把关,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审核企业系统评分,查询核实企业信用,并按要求做好实地核查,于9月1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汇总表(附件2)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tlszxjcyk@ 163.com)。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审核情况,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县区予以通报。
联系人:张也弛、王畅,联系电话:282487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附件: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
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序号 | 部门 | 科室/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枞阳县工信局 | 章 侃 | 5735997 |
2 | 铜官区工信局 | 尹 潇 | 2201078 |
3 | 义安区工信局 | 李营利 | 8820931 |
4 | 郊区科工局 | 余明莉 | 2896955 |
5 | 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 张正飞 | 2689159 |
附件3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
一、基础材料
1.营业执照
2.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3.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完成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导出PDF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等信息)
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5、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登录“信用安徽”网站,下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信息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6.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7.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8.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9.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10.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1.近两年度审计报告(须赋码,同时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2.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自我说明
13.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