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为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各市对2025年有效期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13年至2022年(含)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参加本次复核。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
二、工作程序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方式。企业自愿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5月16日至6月26日开放)提交复核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各地可参考往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自定佐证材料清单)。提交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的企业,视为完成本年度信息更新。
(二)各市工信局按照《实施细则》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复核企业提交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后(公示标题统一为“关于xx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结果的公示”),形成复核意见的报告,正式行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标题统一为“关于报送xx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意见的报告”),同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中完成审核、提交系统。对复核、公示未通过的企业,各市需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中说明原因。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报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不再重复逐项打分。复核工作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统一公布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确保复核企业质量,于8月29日前将复核情况报告正式行文(含复核情况汇总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复核通过名单公布前,原2013年至2022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名单公布后,以公布名单为准。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