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生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汇编 (132) 发布于:2023-06-30 更新于:2024-04-28 来自: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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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单位: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生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2023年6月8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生活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加快推进合肥经开区生活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整体能级,加速战新产业集聚,提高对高端产业、高端人才的承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设立生活服务业城市更新专项资金

1、合肥经开区出资1亿元设立生活服务业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对开发区内老旧商业街区实行“一街一策” ,推动传统商业街区更新改造,拓展升级商业建筑功能,完善传统商圈配套服务设施。(责任单位:财政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二、鼓励存量商业提档升级

2、鼓励大型零售商业项目新建或改造。鼓励国内外知名运营商、市场主体引入国际设计、应用新技术,新建大型零售商业体或对现有商业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对新建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改造、扩建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自贸局、财政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3、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限上零售企业、特色商业街区围绕提升消费聚集效应和影响力举办的促消费活动,择优对活动投入费用给予30%的补贴(活动结束后由专家依据活动质量、活动规模、拉动消费情况进行评审),单场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自贸局、财政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4、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等商业载体运营方招引培育限上企业,每升限入统1户给予运营管理方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累计最高30万元。(责任单位:自贸局、财政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5、支持商业综合体发展。鼓励综合体统一结算,对采取统一结算模式并升限纳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自贸局、财政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三、完善基本便民商业网点

6、完善户外休闲配套功能。在城市公园、旅游景区,规范设置品牌连锁便利超市、奶茶店,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利用闲置用地科学设置露营休闲功能区。(责任单位:社发局、应管局、海恒集团、公用公司)

7、依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区级大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配套项目,配置补齐养老服务设施、托育点、菜场、社区食堂、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等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商业品质化、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建发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四、优化商业领域营商环境

8、优化企业市场准入流程,依法简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推进连锁零售行业证照办理便利化,实现企业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场局)

9、进一步优化商业体户外商业活动审查流程,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消防疏散和交通安全情况下设置门店外摊点。(责任单位:应管局、各社区委、高刘街道、新港工业园)

10、优化商业设施装修改造审批流程,支持大型商业设施开展外立面装修改造、亮化升级。(责任单位:建发局、应管局、建管中心、消防大队)

11、对生活服务业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企业或项目,可另行给予运营补贴等“一事一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投促局、自贸局、财政局)

本政策相关条款与省、市政策及经开区相关政策重复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区自贸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各政策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抓好政策宣传和落实。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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