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3500) 发布于:2023-04-23 更新于:2023-04-23 来自: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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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附件1,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具有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上一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盈利能力较好。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已建立技术中心并有专门的机构与人员配置

(四)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科技研发投入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六)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知识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九)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重大质量、安全、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依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主附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工作总结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于5月31日前上报市经信局,申请材料包括县区推荐文(盖章,格式见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三)市经信局按照《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

(四)依据初评结果,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依据相关要求,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五)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联合发文子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

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二)申请更名的市企业技术中心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联系人:陈雨生,电话:6678303。

附件:1.淮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管理办法

2.县区推荐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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