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试点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博士后独立科研工作者(独立PI)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54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安徽省博士后独立科研工作者(独立PI)培育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在站期间发表过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专利等)。
(二)申请人须为试点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曾在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全职从事科研工作21个月以上,且出站时间不超过2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
(三)研究方向与人工智能、生命健康、聚变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相关。
(四)无科研失信行为。
(五)已获得国家级青年及以上层级人才项目,或已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不纳入独立PI支持范围。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向所在试点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试点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完成内部公示且无异议后,原则上等额确定推荐人选1人。
(三)材料报送。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推荐函,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专家评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选(面试答辩),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请各试点单位于2026年7月2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涉密项目做好脱密处理)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核查申报人资质与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资格审查、内容核验、公示监督,确保申报工作合规有序。
(二)申报人员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对申请表中涉及的承担项目、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及成果转化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单页)。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交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并依规处理。
通讯地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联系电话:0551-62614559
邮箱:zjcpostdoctor @163.com
附件:安徽省博士后独立科研工作者(独立PI)培育项目申请书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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