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量子产业政策汇总

政策汇编 (6370) 发布于:2022-01-19 更新于:2022-01-19 来自:福建省人民政府
链通高新

1、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的先进技术成果在高新区“首发首试”。支持高新区企业继续实施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培育形成若干以科技领军企业为龙头、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泛物联网、量子科技、类脑科学、柔性电子、高效储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领域,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培育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国防科工办)

2、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引导福建省量子信息与量子光学重点实验室、创新型优势企业围绕量子信息核心器件与技术、量子计算与量子模拟平台、专用与通用量子计算机、量子精密测量技术、量子通信、量子网络及科研成果工程化与产业化等方面开展攻关。探索量子信息在政务、金融和国防等国计民生重要行业和领域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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