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合肥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9965) 发布于:2021-12-20 更新于:2022-03-07
链通高新

合肥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市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不移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要求,着眼于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为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坚实支撑。

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及新材料、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方向,到2025年,力争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0家。

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队建设,培育引进一大批高成长企业,推动全区产业创新迈上新台阶。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按照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评价要求,分梯次、分阶段培育,形成可持续发展格局。

—是加速初创型企业孵化壮大

建立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企业名录库,加强服务和政策引导,引导企亚走“专精特新”道路。

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创新企业服务机制,提升企业培育孵化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企业融资担保环境。

成立区级“专精特新”专项扶持基金,加大对区内“专精特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二是助推中小型企业提档升级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三化”改造全覆盖,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进企亚数字化赋能进程。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提升财务、成本、设备和人万资源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与专业化生产能万,与行亚龙头企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推进天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三是引导龙头型企业平台化发展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场景创新与应用,加快新经济场景应用建设。

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完善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四、扶持措施

(一)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

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加大企业双招双引

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引导企业扩大规模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支持企业人才引进

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七)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八)鼓励企业挂牌上市

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 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证监局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 5 万元、1 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 。

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 0万元、5万元、5万元。

(十)精准高效服务企业

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建立管委会领导包联制度,定期走访调研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动态管理。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梯度进行培育。合理运用区域经济大数据平台,帮助破解发展过程中的难题。

(三)强化要素支持。不断优化专精特新园区政策体系。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环境,提升为园区政策体系。持续优化政府服务环境,提升为企服务水平,降低企业非经营成本。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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