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政策解读 (3241) 发布于:2024-01-08 更新于:2024-01-08 来自: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链通高新

氢能是一种来源广泛、清洁无碳、灵活高效、应用场景丰富的二次能源,是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理想媒介,是实现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大规模深度脱碳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抢占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建成国内重要的氢能产业发展高地。

产业规模明显提升

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2000辆以上、氢能船舶运营10艘以上、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数量达到30座,建成1个以上氢能产业特色园区。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在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新增1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

企业实力明显提升

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培育1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1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示范应用成效显著

在交通运输、工业、电力调峰等领域试点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

1.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制定氢能研发攻关产业化清单,通过“定绩效目标对号入座”方式实施,根据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予以支持。

2.搭建氢能产业创新平台

  • 组建一批氢能产业相关省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
  • 建立氢能产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建设氢能标准研究、中试放大、检测试验和安全运营监测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3.加大人才引育

  • 招引全球氢能领域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带先进科技成果领办、创办企业;
  • 加强氢能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专业化、多元化、具备前瞻性思维的复合型人才;
  • 推动企业与高校深入融合、协同互动,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增强“智造”水平

4.做强氢能产业链条

制定氢能产业补短板清单,省市协同实施精准招引和产业培育,加快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构建产业发展生态。

5.培育骨干企业

  • “一企一策”实施制定企业培育计划骨干企业精准培育;
  • 鼓励骨干企业为主导开展国内外有序重组整合、企业并购和战略合作;
  • 实施氢能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

6.促进产业集聚

  • 推动六安市打造全国知名的氢燃料电池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高地,黄山市建设氢能领域“三新产品”测试验证试验场;
  • 鼓励各地链接外部资源,因地制宜集聚发展氢能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三)创新场景应用

7.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

  • 在城市公交、城际公交、景区交通车领域率先开展氢能公交车推广应用,推动主要港口以及有条件的工矿园区,开展氢能拖车及叉车等应用示范,加快主要河流、湖泊开展氢能船舶应用示范;
  • 支持运营强度大、行驶线路固定的区域,开展氢能重卡运输示范应用;
  • 探索氢能在航空器、铁路机车领域的应用。

8.推进在电力供热领域的试点应用

  • 支持在公交综合场站、绿色建筑、产业园区等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试点;
  • 支持在新建居民小区等开展小型家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的试点示范
  • 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储能等场景的示范应用,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

9.推进在工业领域的示范应用

推进氢能作为还原剂的技术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引导合成氨、甲醇、炼化等行业由高碳工艺向低碳工业转变。

(四)夯实基础配套

10.保障氢能供应

提高工业副产氢气回收利用率,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推广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模式。

11.推进加氢站建设

按照“以需定供、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结合氢能应用示范实际用氢需求加强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布局加氢站建设,推广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

12.构筑氢能输运网络

发展气氢拖车、液氢槽车氢气管道、船运等多元化氢气运输方式,探索开展高压气态氢气管道输送、天然气管道掺氢等输氢项目试点。

13.加强氢能标准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主导或参与氢能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 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全省氢能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 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市落实属地责任。

(二)强化要素保障

  • 运行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政策渠道,加大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等的支持。
  • 将船舶、机车等其他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纳入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支持范围。
  • 鼓励相关基金设立氢能领域子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加大对氢能产业企业和重大项目的支持。

(三)强化评估激励

  • 省汽车办负责跟踪监督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将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对各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目标的评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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