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二)

政策解读 (3807) 发布于:2023-07-06 更新于:2023-07-06 来自:科大硅谷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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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支持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内转移转化

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按其转让或许可所得现金收入形成的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科研人员一次性等额奖励。

支持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

“科大硅谷”内高校院所发明人(团队)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经高校院所批准同意、产权清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生的收益按照约定与单位共享。

建立拨转股、股转债成果转化新模式

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不同阶段,灵活采取财政资金拨转股、股转债等方式进行投入和变更,允许项目团队对形成的股份按约定的方式、时间、价格、比例等回购。

支持高校院所开展成果转化服务工作

支持高校院所在“科大硅谷”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可在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每年开展“科大硅谷”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估,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或校友组织,每年遴选10家并给予每家10万元用于人员激励。

实施细则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评估可参照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数量、转化孵化企业数量、引进人才数量、技术合同交易额等指标。

“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界定,以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每年对外公布的遴选公告为准。

推动科技成果示范应用

在“科大硅谷”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并纳入合肥市级“三新”产品目录的,可直接纳入省“三新”“三首”等有关目录,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采购中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鼓励试点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科大硅谷”内中小微企业使用。依托合肥场景应用创新中心,面向“科大硅谷”为场景供需两侧提供打磨策划与对接赋能服务;支持政府、企事业单位开放应用场景;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等采用免费、捐赠等方式拓展示范应用,对经认定的示范场景授予示范称号,按照新技术、新产品等实际投资额给予捐赠(免费)方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励,具有特别重大影响力的示范应用场景给予“一事一议”奖励。依托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试点成立应用场景租赁平台(或子公司),依法依规采购新产品、新技术等,对外提供应用服务,采购费用纳入平台公司年度专项经费预算。

实施细则

在“科大硅谷”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根据《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及推广实施方案(试行)》认定后可纳入省“三首”目录和各地创新产品目录,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采购中给予支持。

支持企事业单位打造示范应用场景,经科大硅合服务平台公司认定后,按经审计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特别重大影响力的示范应用场景给予“一事一议”奖励;投资额度认定以通行的一般投资补贴类认定标准为准,一般不包含土地、房产、租金等投入。

鼓励“科大硅谷”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零门槛费+里程碑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许可费”等“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结合技术许可合同中涉及的专利数量、许可实施成效等情况,按第三方平台认定的科技成果价值给予5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兑现额5万元),“后付费”的支付时间应至少在许可合同生效一年(含)或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之后。

鼓励担保机构为“科大硅谷”范围内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试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根据担保机构所承担的风险,给予担保机构一定的补贴,具体担保产品和细则另行公告。

依托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试点成立应用场景租赁平台(或子公司),依法依规采购满足首创性或国产替代要求、技术成熟、质量可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符合合肥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方向的新产品、新技术,采购费用纳入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年度专项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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