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科成果秘〔2026〕189号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347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https://www.miit.gov.cn/jgsj/kjs/wjfb/art/2026/art_f77d76b2274c493693200074ff237105.html),我省启动2026年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孵化器运营主体需对照《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认定要求,逐项确认各项指标达标后,通过“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网址: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进入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申报书(可同时申报标准级、卓越级),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2025年已申报但未通过的孵化器,可选择“导入”功能自动导入历史数据,并进行更新。
三、各市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对本地区孵化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实地核查等方式严格把关。符合要求并推荐的孵化器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运营主体名称、孵化场地地址及面积。
四、请各市于2026年8月14日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名单,包括系统生成的孵化器申报书(含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正式行文报省科技厅。
五、申报推荐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安徽省科技厅:任建松0551-62613526
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黄孝冬0551-65149871;王晓亚0551-65325673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010-69943997/69943998
材料寄送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921室,邮编230088。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docx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