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及相关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申报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提出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持续进行资金和资源投入。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三)各市根据本地培育计划,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
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三)申报企业应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鼓励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四)省级绿色工厂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
(五)各市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申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市级工信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二、关于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
本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按照《暂行办法》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请各市督促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2025年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于7月18日前全部审核上报我厅。
节能处联系人:朱小奕;电话:0551-62871859;邮箱:zhuxiaoyi @ahjxw.gov.cn。
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51-62871939。
附件:1.各市推荐名额
2.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6日
附 件 1
各市推荐名额
地区 | 推荐名额 | 地区 | 推荐名额 | |
合肥市 | 18 | 六安市 | 13 | |
淮北市 | 9 | 马鞍山市 | 13 | |
亳州市 | 10 | 芜湖市 | 16 | |
宿州市 | 9 | 宣城市(含广德市) | 16 | |
蚌埠市 | 12 | 铜陵市 | 9 | |
阜阳市 | 12 | 池州市 | 10 | |
淮南市 | 13 | 安庆市(含宿松县) | 15 | |
滁州市 | 16 | 黄山市 | 9 |
注:以上名额以各市规上企业规模、省级绿色工厂数量为基准分配,综 合考虑市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业能耗强度等因素。
附件2
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地区 |
工厂名称 |
评价机构名称 (自行评价填“无”) |
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填写) |
1 |
X X 市 X X 县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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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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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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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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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