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453) 发布于:2025-05-07 更新于:2025-05-07 来自:合肥市科技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机制”“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等要求,更好发挥“有为政府”和“政府增信”作用,打破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壁垒,引导更多金融信贷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我市设立“研发专项贷”金融产品,纳入合肥市“政信贷”金融产品体系。现将2025年第一批“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发专项贷”中研发项目包括:正在实施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以及获得市科技部门立项批复的“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研发专项贷”试行期间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类型的科技型企业(详见下段)也可申报,采用名单制管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部门)提供准入名单并报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实施动态管理。

其他类型的科技型企业是指根据《关于扩大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皖金发〔2025〕13号)涵盖的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1.被纳入以下认定标准的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八类科技名单中任意一项认定或评价的企业。

2.处于天使轮、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类成果,具有市场化潜力,所属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引领发展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九大未来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

3.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已投资企业或拟投资的科创企业,各级政府认定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创企业,或大院大所、国家级实验室等高能级研发平台孵化的科研成果转化企业。

二、申报资质

申报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附件1),报送企业自研项目备案表(附件2);

(二)建立科研、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有保障科研项目顺利实施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人员等条件。

三、支持政策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研发专项贷”贷款给予不超过50%贴息支持。其中,市级(含“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省级、国家级研发项目贴息分别不超过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研发专项贷”产品利率原则上不超过放款当期LPR利率,需要引入担保的,担保费原则上不高于0.5%/年。

四、放款流程

项目立项后,申报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照项目进度提请放款,由县区科技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出具放款意见书,提示银行放款,原则上每季度放款一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以企业自我管理为主,一般每季度向县区科技部门报送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和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申请下一季度的放款计划。县区科技部门初审通过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审核。

五、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工作由申报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工作完成后,申报企业应及时将验收意见和研究进展报告、成果应用绩效等相关材料报县区科技部门初审通过后,再由县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研发进度严重滞后,预期无法完成目标任务,但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弄虚作假、经费使用合理的,给予“验收结题”结论,已支付的贴息资金不追回。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给予项目终止处理,追回已贴息的资金。

六、贷款适用范围

“研发专项贷”资金只能用于申报立项的项目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人力资源费等三项。

(一)设备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直接相关的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二)业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人力资源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人员费或劳务费,以及专家咨询费。人力资源费列支应结合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工作任务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组成员人员费(即工资性支出)、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的开支标准,参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申报企业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单位水电暖等消耗、管理费用、绩效支出等三项。

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40%核定。申报企业可将间接经费全部用于绩效支出,绩效支出安排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绩效支出只能用于项目组成员。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于5月23日之前将《合肥市“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申报书》(附件3),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附件1),企业自研项目备案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报至县区科技部门。

(二)县区科技部门于5月30日之前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汇总填写《县区“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资统处。

(三)市科技局主管处室采取“技术专家+财务专家+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方式组团研判项目,将联动支持和社会资本投入情况作为研判立项的重要因素。

(四)市科技局主管处室遴选符合我市科技和产业发展需求,预期成果技术水平不低于国内领先的项目,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立项。

(五)已获得国省市立项支持的项目可直接享受“研发贷”支持政策,仍需填报《合肥市“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申报书》(附件3),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附件1),企业自研项目备案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

九、联系方式

(一)合肥市科技局

资统处联系人:李志刚,63538652

科技金融专班联系人:周树莲,63536845;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hfskjjzpc @163.com

(二)县区科技部门

1、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杨如,65865102;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hfgxqkjj @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管委会1003办公室。

2、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人:孙江林,6367933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54572383@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经开区翡翠路398号经开区管委会B座3楼2340办公室。

3、新站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乔洁,65777330;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65549309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新站管委会A5-223。

4、安巢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人:葛娟,82360087。

5、肥东县科技局

联系人:陈天贵,67712077。

6、肥西县科技局

联系人:张迅,68850905;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fxkjgx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肥西县站前路与青龙路交口西南角肥西县工人文化宫112科技产业科。

7、长丰县科技局

联系人:张磊,6666259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449071398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县政务服务中心1519室。

8、庐江县科技局

联系人:钱文龙,8732215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ljkj153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庐江县科技局212办公室。

9、巢湖市科技局

联系人:范晓蝶,82321283;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063379381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巢湖市政府812室。

10、瑶海区科技局

联系人:臧世辉,64479478;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hfyhkjj@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郎溪路与慈湖路交口瑶海区卫生服务大楼(瑶海区科学技术局1015室)。

11、庐阳区科技局

联系人:杨凯璇,65699115;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2753558964 @qq.com。

12、蜀山区科技局

联系人:张得志,65121130;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ssqkjj @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蜀山区科技局,民生大厦(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口)1309办公室。

13、包河区科技局

联系人:包维微,63357121;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1164950212@ qq.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包河区人民政府南楼区科技局201室。

附件1: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建议提纲.doc

附件2:企业自研项目备案表.xls

附件3:合肥市“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XX县区“研发专项贷”科技攻关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合肥市科技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1

企业研发准备金内部制度建议提纲

(参考模板)

第一章总则

包括制定目的、意义、依据、研发准备金概念、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章提取与分配

包括计提依据、计提比率、计提时间以及在各研发项目间的分配等内容。

第三章使用范围

包括研发准备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亦即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以及不可列支范围。

第四章管理

包括研发准备金的管理流程、部门职责分工、审批/报销程序,研发经费预算、研发经费支出台账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核算、报告与披露(或财务处理)

包括研发准备金的计提、转回,以及研发经费支出、研究开发费用归集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处理,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在附注中的信息披露,以及研发准备金的纳税调整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

上述各章未尽事项,可在本章中明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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