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丨安徽低空经济如何“展翅高飞”?

政策解读 (1366) 发布于:2024-04-08 更新于:2024-04-08 来自: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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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抢抓低空空域改革、技术创新和规模应用发展机遇,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实施《安徽省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实施方案(2024-2027年)及若干措施》。

一、基本内涵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主要包括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低空飞行保障等环节,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对于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赋能社会治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基础及目标

2023年,安徽省低空经济规模突破400亿元,集聚通航控股集团、中电科钻石飞机、亿航智能、应流航空等企业300余家,其中规模企业150余家。

到2025年,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6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80家左右,其中,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1-2家。

到2027年,低空经济规模力争达到8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力争达到240家左右,其中,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打造合肥、芜湖两个低空经济核心城市,发挥六安、滁州、马鞍山等市低空制造业配套优势,彰显安庆、宣城等市低空服务业特色,基本形成双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是统筹共建低空智联基础设施

构建并完善“三网两平台”即低空航路航线网、地面保障设施网、低空智能信息网、低空飞行数据平台和低空监管服务平台。

探索在合肥骆岗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芜湖国家通用航空综合产业示范区、安庆(岳西)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等区域试点建设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推进低空飞行器从隔离运行向融合运行演进,提高低空空域使用效率。

到2027年,建设20个左右通用机场和500个左右临时起降场地、起降点,全省低空智联基础设施网基本完备,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构建形成。

二是增强低空科技创新引领

推动组建低空经济创新联盟,布局建设低空经济创新和公务服务平台,培育低空经济科技领军企业,攻克一批低空领域关键卡脖子技术,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人机、固定翼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及其核心零部件,支持编制低空经济领域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行业应用标准。

到2027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超过120个,基本实现低空经济产业链自主可控。

三是推进低空制造业集群化发展

绘制低空经济产业链图谱,发挥头部企业、行业协会、会展活动、应用场景招商效能,开展低空经济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

培育壮大固定翼飞机、无人机、直升机、eVTOL等整机制造企业,加大企业资质申报和认证力度,促进整机制造与关键配套协同发展。

推动低空经济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低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提升低空经济企业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

到2027年,建设5个左右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2个左右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争创若干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等。

四是应用牵引低空服务业发展

开展“低空+”场景应用行动,推动低空+工业应用、低空+农林作业、低空+物流运输、低空+行业应用、低空+应急救援、低空+城市应用、低空+文旅消费、低空+教育培训,挖掘低空产品和服务的场景机会,发布全省低空应用场景清单,遴选优质场景解决方案和优质供应商,培育场景应用促进机构,促进场景供需双方对接撮合,探索建立低空场景开发开放、试点示范、综合应用和项目招引联动机制。

到2027年,打造30个以上低空标杆应用场景,若干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以应用牵引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提升低空飞行保障水平

提升低空飞行保障主体管理水平,提高低空飞行服务系统响应速度和飞行数据处理能力。

建立健全覆盖低空制造业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支持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

争取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或分中心。

强化低空飞行器管理能力建设,开展跨区低空飞行计划审核通报,推动空域资源灵活、动态和高效使用。

到2027年,通用飞机飞行力争达到1.5万小时,无人机飞行力争达到200万小时。

六是营造低空经济发展生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大会”全国品牌,举办区域性会议会展和供需对接活动。

建立完善军民航单位常态化协作机制,优化重点地市沟通渠道,

支持头部企业牵头设立低空经济引导基金加大信贷投入,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强化低空经济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授权低空经济产业创新联盟、头部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人才认定。

加强与国内重点省市协同发展,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支持举措

一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安排省民航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通用机场运营和低空飞行服务相关支出。鼓励各地加大对低空飞行服务系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二是支持低空经济科技创新

支持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奖补100万元、50万元。

三是支持低空制造项目建设

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制造业项目,按照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以“免申即享”方式支持。

四是支持低空产品示范推广

对低空经济“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按规定给予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

五是支持应用场景开发开放

发布安徽省公共服务领域低空场景机会清单,推动低空产品和服务规模应用。遴选认定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优质供应商。

六是支持低空经济集群发展

支持县(市、区)或开发区建设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由省级财政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设区市创建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组建低空综合应用城市群。

七是支持低空经济开放合作

举办低空经济发展大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合作交流展示平台。支持各地开展低空领域宣传推介、供需对接和“双招双引”等活动。

八是支持低空经济投资融资

发挥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投资撬动作用,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低空经济。

九是支持低空经济人才保障

落实省人才政策4.0版。支持省内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类专业,培养运营、管制、机务、航务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

发挥省级低空经济相关工作专班协调推进作用,指导支持各地培育发展低空经济。

二是加大政策投入

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政府类基金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制定低空经济政策举措。

三是深化安全发展

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飞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和完善省级低空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重大平台集中展示发展成果,普及低空经济文化,宣传报道低空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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