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第三批次暨第一批遗留项目、四季度工业超产激励政策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申报通知 (3008) 发布于:2023-11-03 更新于:2023-11-03 来自: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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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合经信法规〔2021〕125号)《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四季度超产政策条款〉的通知》(合经信〔2022〕362号)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四季度超产政策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2023〕15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第三批次暨第一批遗留项目、四季度工业超产激励政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2日至6日)。

业务咨询:市经信局政策法规处63538816

投诉电话: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63538563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日

附表-2022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第三批次暨第一批遗留项目、四季度工业超产激励政策项目审核情况表

2022年度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申报政策条款: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纳税征收                  部门 统一社会代码
企业开户银行及支行 企业银行帐号
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万元、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产值或销售收入
(2021)
产值或销售收入
(2022)
就业人数
纳税总额
(2021)
纳税总额
(2022)
员工社保参保人数
申报资金依据及额度(填写具体政策内容、本企业情况、申报理由)
本次申报金额(万元)
申报          单位          承诺      经自查,本单位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如数退还奖励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受理部门
1、审核情况:
3、审核意见:( 是 / 否 )同意申报
签章: 日期:
建发局
1、审核情况:
3、审核意见:初审核定兑现金额为                        万元。
签章: 日期:
评审小组会审意见  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是/否)同意企业申报
 奖励资金               元(¥: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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