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立项的通知

申报通知 (5932) 发布于:2022-11-16 更新于:2022-11-16 来自: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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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高等学校:

按照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在各有关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决定立项建设安徽省集成电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等14个,培育建设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建设期满,将组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予以退出。

二、依托高校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入选研究中心的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明确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在各方面提供充足保障条件,并做好实验室管理监督工作。

三、入选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瞄准学术前沿,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科创+产业”发展模式,探索产业集聚新路径,形成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积累建设运行经验,努力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学科建设发展、培养集聚创新人才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做出贡献。

四、请各高校尽快牵头组织对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论证,并向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发展改革委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工作处报备。

建设期满后,依托高校应及时将入选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情况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 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2. 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建设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1

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

1.安徽省集成电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牵头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市人民政府)

2.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安庆市)(牵头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安庆市人民政府)

3.安徽省新型显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芜湖市)(牵头单位:合肥工业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

4.安徽省传感器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蚌埠市)(牵头单位:安徽大学;蚌埠市人民政府)

5.安徽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芜湖市)(牵头单位:安徽师范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

6.安徽省工业企业智能化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马鞍山市)(牵头单位:安徽工业大学;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7.安徽省煤基固废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淮南市)(牵头单位:安徽理工大学;淮南市人民政府)

8.安徽省现代中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亳州市)(牵头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亳州市人民政府)

9.安徽省新型显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牵头单位:安徽建筑大学;合肥市人民政府)

10.安徽省陶铝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淮北市)(牵头单位:淮北师范大学;淮北市人民政府)

11.安徽省现代中药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六安市)(牵头单位:皖西学院;六安市人民政府)

12.安徽省半导体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池州市)(牵头单位:池州学院;池州市人民政府)

13.安徽省半导体与智能传感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滁州市)(牵头单位:滁州学院;滁州市人民政府)

14.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铜陵市)(牵头单位:铜陵学院;铜陵市人民政府)

 

附件 2

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建设名单

1.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牵头单位:安徽大学;合肥市人民政府)

2.安徽省化工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淮北市)(牵头单位:安徽大学;淮北市人民政府)

3.安徽省机器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芜湖市)(牵头单位:安徽工程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

4.安徽省光伏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阜阳市)(牵头单位:阜阳师范大学;阜阳市人民政府)

5.安徽省锂离子动力与储能电池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牵头单位:合肥学院;合肥市人民政府)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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