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蜀山区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申报通知 (5929) 发布于:2022-06-08 更新于:2022-06-08 来自: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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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蜀山区2021年职业培训

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辖区各民办培训机构: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社〔2022〕119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发放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业培训奖补对象

职业培训奖补对象的范围为承担人社部门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含技能脱贫培训、下同)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奖补对象应具有相应培训资质(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人社部门同意开展培训的文件为准)。

资金分配前,因承担人社部门各项补贴性培训违规查证属实的;因违法开展培训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是受到人社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职业培训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校长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均不予发放省级奖补资金。

二、资金分配办法

2021年我区共获得省级奖补资金48000元,资金分配按照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区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合格人数进行计算。计算标准为:奖补资金额度=(省级奖补资金额/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合格总人数)×各机构培训合格人数。

三、其他要求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技工大省建设的相关规定,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进行更新设备、改善实训条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就业服务。

特此通知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2021年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合肥市蜀山区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序号 培训机构 培训合格人数 拟奖补金额(元)
1 合肥瑞禹职业培训学校 16 1691
2 合肥市瑶海区耕植职业培训学校 132 13956
3 合肥创元职业培训学校 86 9093
4 合肥科教职业培训学校 120 12687
5 合肥风雅颂职业培训学校 100 10573
合计 454 4800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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