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2026年度第二批)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118) 发布于:2026-10-10 更新于:2026-10-10 来自: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

各市工信局,安徽自贸试验区有关片区及联动创新区:
为贯彻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2026年度第二批)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申报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重点支持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生物医用及生物降解材料、电子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材料等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新材料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产品应为2025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使用(试用)的新材料。
2. 产品须销售给最终用户,不能是企业自产自购。最终用户单位不得为贸易商,涉及中间商的,则需提供至最终用户的全套合同复印件。
3. 申报产品名称、型号等应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二)申报材料
申报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承诺书(附件1)。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和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进行承诺。
2.申请表(附件2)。申请单位需明确产品申报技术水平,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选择填写;如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需注明具体条款,并以“国际先进”等级申报。申请表需详细填写申报产品主要功能、性能指标、应用场景、技术创新点等。
3.申请报告(附件3)。重点说明产品开发过程、技术创新点、知识产权情况、产品性能优势等。
4.示范应用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4)。示范应用单位基本情况表由用户单位出具,并加盖示范应用单位公章。
5. 产品照片。申报产品需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6. 知识产权。提供近三年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对应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有多个知识产权的,还需提供知识产权清单汇总表(附件5)。
7. 检测(测试)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申请产品须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测试)或示范应用单位检测,并出具报告,检测(测试)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须包含申报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8. 国内查新报告。查新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查新点要与申请报告中的技术创新点一致,查新时间原则上在近1年以内。
9. 销售合同及发票。销售合同及发票要与申报产品保持一致,发票开具日期为2025年1月以后。有多个合同及发票的,需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清单汇总表(附件6)。
10. 财务报表。申请单位须提供2025年度本单位财务报表及2026年1月以来财务报表并盖章。
申请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项目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1. 产品对比分析报告。对比分析报告能够说明申报产品的综合性能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越国际对标产品、能够实现自主供应(国产化),其中主要技术指标要经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测试)或示范应用单位检测(附件7)。
12. 国内外查新报告。查新报告查新检索范围须同时覆盖国内、国际两个层级。
13. 银行流水。银行流水证明材料应与申报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对应;有多张发票和银行流水的,需提供银行流水及对应发票对账清单汇总表(附件8)。
14. 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5. 专家推荐材料。产品若经过专家鉴定会论证或有高水平专家推荐,需提供鉴定会结论性意见(含专家签到表、专家联系方式)或专家推荐函(附件9)。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工业云—皖事通办用户—法人用户”,选择“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对应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致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705)。
2. 组织审核和现场核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联动创新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的决定》(皖政〔2025〕44号)等文件,自贸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片区,以及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淮北、淮南、六安、池州、黄山联动创新区(以下统称片区)申报项目可由片区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其他区域申报项目由县(区)、市级工信部门审核和现场核查。片区、县(区)工信部门要求100%现场核查,市级工信部门要求不低于50%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通过后,各市工信局、相关片区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0)。
3. 请各市工信局与各相关片区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如有变动,请于2026年10月16日前报送审核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等信息。
4. 网上申报项目单位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时,关闭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24时。市县(区)级工信主管部门、片区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魏荣,电话:0551-62871875,邮箱:weirong@ahjxw.gov.cn;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张小路,电话:15212791081,邮箱:zhangxiaolu@ahjxw.gov.cn。
附件:1.申请材料承诺书
2.申请表
3.申请报告书
4.示范应用单位基本情况表
5.知识产权清单汇总表
6.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清单汇总表
7.申报产品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及指标对比分析报告
8.银行流水及对应发票对账清单汇总表
9.专家推荐函
10.申报评定项目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10.zip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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