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进一步营造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根据《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芜科(2024)1号)(以下简称《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1.各申报主体应符合《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按要求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申报材料。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认定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结果公示等工作,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负责对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等推荐的孵化器进行实地复核,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纳入孵化器管理。
二、有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应确保提供的相关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认定资格。
2.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等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将盖具公章的推荐表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市科技局平台科邮箱。
联系人:市科技局平台科曹雪龙3830693
电子邮箱whskjjptk @163.com
附件:1.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2.2025年度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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