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环保政策兑现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报通知 (671) 发布于:2024-05-09 更新于:2024-05-09 来自: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链通高新

园区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号)文件,现就申报2023年度环保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生态环境分局发布的2023年度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具体填报、上传资料按通知要求操作。

技术支持: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655990,QQ:3285648160

2.请将相关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后,在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8楼803室综合处。

3.“免申即享”政策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受理单位: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刘俏 徐寅祺 联系电话:65321037

邮箱:649292541@qq.com

三、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7日,5月17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

四、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环保政策扶持范围具体包括:37.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1.鼓励企业清洁生产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对当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达到节能减排并通过认定的生产企业,给予单个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不超过项目实施金额)。

奖补方式:免申即享

2.鼓励企业购买“环保管家”服务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购买“环保管家”综合技术服务。对区内生产型企业当年购买区内环保企业和环保联盟提供的“环保管家”综合技术服务,从事环境隐患排查与技术诊断、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和维护等相关服务,按当年合同执行额的50%,给予购买“环保管家”服务的生产型企业最高5万元的补贴。(“环保管家”综合技术服务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环保检测、清洁生产、应急预案编制等单项服务)。

申报材料:(1)政策兑现申报表;(2)双方营业执照;(3)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及相关服务证明材料;(4)开具的发票及付款凭证。(5)其他材料

3.鼓励研发运用碳减排及污染防治新技术

政策条款:鼓励园区节能环保企业研发并运用碳减排及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经认定,对完成碳减排及环保提升的项目,给予研发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不超过项目实施金额)。

申报材料:(1)政策兑现申报表;(2)双方营业执照;(3)研发技术证明材料;(4)项目合同;(5)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6)开具的发票及付款凭证;(7)其他材料

4.鼓励企业环保技改

政策条款:环保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鼓励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污染源改造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安装污染源及能耗在线监控设施,鼓励生产企业使用碳减排技术、工艺,按基建、设备总投入的20%,给予项目完成并验收的企业最高15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材料:(1)政策兑现申报表;(2)营业执照;(3)项目合同;(4)验收意见;(5)监测报告、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6)发票及付款凭证;(7)其他材料

五、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为2023年度符合政策要求的奖补项目。请仔细阅读政策兑现通知,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及相关政策材料。

2.所有上传到系统的材料需盖章扫描上传,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并保证材料内容清晰可见,建议分开上传。申报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沿长边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3.申报企业须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负责,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退还政策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政策兑现企业自收到本次申请政策资金之日起,5年内工商、税务、统计关系不迁出高新区,否则将退还本次享受政策资金。

5.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报送,经生态环境分局初审后,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和汇报PPT(5-10分钟,项目名称、内容、规模、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起止时间、建设后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申报补助类型以及相关条款测算金额)进行专家评审。

6.申报单位应保证财政系统内普惠政策兑现银行账户信息完整、正确,以免影响资金拨付;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应及时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7.未按时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合肥高新区项目资金申报表

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合肥高新区
项目资金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盖章)
申报日期
合肥高新区项目资金申报表(普惠政策)
申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征收
部门
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万元、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销售收入 工业(建筑业)总产值 净利润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纳税总额 员工社保参保人数
三、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 项目
责任人
项目
总投资
贷款总额 已付
利息





项目内容
及规模
项目总投
资及投资
来源
项目建成
后形成的
效益
社会
效益
生态
效益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政策名及文件号
(全称)
适用条款
(具体条款内容)
申报金额
本次申报金额合计(单位:万元)
申报
单位
承诺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高新区产业政策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本单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退还政策资金,且三年内不再申请普惠等相关政策。
本单位承诺自收到本次申请政策资金之日起,5年内工商、税务、统计关系不迁出高新区,否则将退还本次享受政策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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