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拟激励对象公示

申报通知 (5272) 发布于:2022-04-11 更新于:2022-04-11 来自: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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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24号)、《省科技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工作督查激励力度的实施办法》(皖科监秘〔2022〕121号),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市、区)2021年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评价工作。推荐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3个地级市和合肥市庐阳区、天长市、宁国市3个县(市、区)作为拟激励对象。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4月9日至4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

创新发展规划处:0551-62663189;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0551-62651782;

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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