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从市公管局获悉,《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大模型开发建设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自2025年1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新规将进一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模型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创新应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8月,合肥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定为全国招投标领域应用大模型的试点城市之一,随后开始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模型的开发建设与应用工作。本次制定《暂行办法》,旨在探索相关大模型开发建设与应用管理的制度规范,是合肥在“人工智能+”招标投标领域的创新举措,具有重要的先行先试意义。
《暂行办法》印发施行后,有助于加快推广数智技术,促进大模型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进一步融合发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智能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
《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大模型开发、建设与应用工作实践,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完成全部或部分招标投标活动的大模型的开发、建设与应用管理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探索大模型的服务范围、使用要求、应用方式等应用规范,加快促进大模型的开发建设与应用。
在未来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大模型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呢?记者了解到,依据应用场景的不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智能生成、招标文件合规质检、AI“类人”评审和投标文件雷达监测。
比如,AI“类人”评审是利用大模型模拟不同专业特长真人专家的知识结构体系,提供智能评审意见。根据要求,AI“类人”评审结论是基于大数据分析和大模型算法形成的科学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AI“类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异常行为线索,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移交监管部门。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应用大模型,导致项目出现重大错误或影响公平竞争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重视、理解大模型分析结果,经提醒后仍不改正,导致评审结论存在明显失误或偏差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为促进大模型在合肥招标投标领域创新应用,推动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鼓励各方对大模型先行选用、应用尽用。”相关人士表示,与此同时,开发建设与应用大模型,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遵守法律法规,以保障中立性和公平性,防范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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