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32) 发布于:2025-06-20 更新于:2025-11-04 来自:安徽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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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贸发〔2025〕49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载体,能够汇聚制造生产、电商平台、仓储物流、金融信保和风控服务等各类企业,从而实现生产要素及产业集聚和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为推动我省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省商务厅自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培育工作,并及时根据跨境电商行业趋势和市场主体诉求优化完善认定标准和管理体系。此次出台《办法》系对2023年版《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3年版)》)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修订完善《办法》,有利于促进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认定依据更加科学合理、认定方式更加客观科学、产业园建设更加契合跨境电商行业走向。本轮修订,聚焦以往园区认定过程中的难点和园区运营发展存在的不足,并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点在园区申报资格条件、认定评分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对《办法(2023年版)》相关条目进行了细化或优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省商务厅充分征求、合理吸纳了省有关单位、各市意见,公开向各市场主体征求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本轮修订完善《办法》,旨在提升我省跨境电商整体发展水平,促进跨境电商各类要素集聚,推动我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规模化、集群化、规范化发展。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本《办法》共分5章,14条,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素定义、申报资格条件、认定评分标准、认定评选程序、年度评估机制及管理要求等,具体如下:

(一)关于基本要素定义。明确了制定目的,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等要素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

(二)关于申报资格条件。主要从园区运营时间、面积、园内入驻跨境电商企业及服务企业数量、遵规遵纪情况等方面设置6项资格条件。相较《办法(2023年版)》,主要修订内容为将“近12个月内发生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实绩企业不少于10家”改为“近12个月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10万元的企业不少于10家”,同时对园内企业入驻时长、入园办公情况等明确判定标准(即需有入驻合同/协议且入驻时间3个月以上,在园区内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以确保申报园区具备保障入驻企业业务持续发展能力。

(三)关于认定评分标准。采用评分择优筛选的方式评选认定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即对综合得分居当年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园区前50%的,认定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评分体系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基础建设及服务体系(20分)。主要考量园区生产经营、生活服务设施配备情况和公共空间功能情况。其中生产经营、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入园企业员工的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以及便利店、食堂、宿舍等。园区公共功能主要体现为众创空间、教培中心、选品展示中心、服务或咨询窗口、跨境直播间、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货物分拣仓库等。

2.集聚效果(50分)。一是考量园内入驻跨境电商实绩企业业务规模,对园内企业近12个月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到5000万美元的,根据实际规模分档赋分。二是考量园内配套服务企业集聚度及服务能力,对入驻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达到3家、服务类型达到2类的,根据企业及服务类型数量分档赋分。

3.园区生态(15分)。一是考量园区组织开展跨境电商各类活动频次。对于园区近12个月内园区自办或承办省、市、县(区)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不少于10场的,按照实际开展次数分档赋分。二是考量园区引导企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能力。对园区内跨境电商企业获得品牌商标、发明专利、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按照获得数量赋分。

4.管理保障(15分)。一是考量园区是否有明确的机构或主体负责园区的管理和运营,并在园区建设、招商、培育及孵化、运营、业务指导等方面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二是考量园区是否在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日常管理等方面建立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三是考量园区是否制定了有利于园区建设和入驻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5.附加分。对园区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园区运营主体或入驻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给予加分支持。

(四)关于认定评选程序

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材料审核,会同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园区进行实地核查,第三方评审机构形成初步评审评分结果后,由我厅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并征求省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拟认定名单,对名单进行公示后发布认定结果。

(五)关于年度评估机制及管理要求。

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发展情况按年度开展评估,结合当年度跨境电商工作重点,从基础配套提升情况、主体集聚发展情况、生态体系完善情况、管理机制健全情况等方面设置年度评估指标。按照得分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档。其中评估“不合格”的园区列入限期整改对象、期满后依旧不合格的退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行列。

六、创新举措

一是突出产贸融合。落实国务院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等部署要求,增设附加分项,提出对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并取得良好成效的给予一定加分支持,以此激励园区运营主体深化与优质跨境电商服务商对接合作,引导更多传统企业“登云触网”。

二是突出质量提升。顺应跨境电商合规发展趋势和要求,借鉴浙江等先进兄弟省份经验做法,增设知识产权及品牌建设评分项,对园区开展跨境电商领域标准化建设给予附加分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为保证《办法》有效实施,支持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持续稳定运营发展,省商务厅对于新获批、评估优秀的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按照省级外贸促进政策分别给予一定支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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