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66号)和《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未来办〔2025〕1号),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产品须符合我省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生命科学、未来材料、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7+N”重点领域及细分赛道(附件1),由前沿技术驱动、已实现产业化,对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要求
1.基本资质。申报单位注册地、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备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无违法记录。
2.产品要求。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我省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申报产品需提供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
3.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在境内或境外依法拥有申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直接认定。已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标志性产品)的,将直接认定为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供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产品的检测报告、用户验收报告和查新报告。涉及特殊行业或强制认证的,提供相应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证书。
(三)申报产品彩色照片(每个产品不超过5张,JPG或GIF格式,像素800*600以上,大小2M以上),以及销售合同。
(四)申报产品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专项攻关任务的证明文件及所获荣誉证书等(若涉密仅线下报送纸质版)。
(五)申报单位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评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动员本领域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区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采取线下方式申报。
(二)地方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共同确定推荐名单,形成《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以三部门联合行文方式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形式审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剔除不符合申报范围或申报材料不全的产品。个别材料缺失的,通知申报单位限期补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共同组织专家评审。三部门分别独立评审所属牵头领域的申报产品。评审采用集中会审、必要时现场核查等方式,择优形成评审意见。
(五)名单审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评审意见,研究审定形成《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名单(2025年)》。
(六)社会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三部门公示审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由三部门联合正式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名单(2025年)》,作为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有效期三年)。
五、监督管理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评定的,一经查实,撤销评定结论,依法追究责任,取消该单位再次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9月12日前,联合行文(主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和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省发展改革委:虞艳云,0551—62602765;
省科技厅:刘超,0551—62610321;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刘桂蕾,0551—62871846。
电子邮箱:liuguilei @ahjxw.gov.cn。
附件
1.安徽省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及细分赛道
2.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表
3.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
4.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评分标准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技厅
2025年8月28日
附 件 1 | ||
安徽省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及细分赛道 | ||
7个重点领域 (应用方向) |
细分赛道 | 牵头单位 |
1.量子科技 | 1.1量子计算 | 省科技厅 |
1.2量子通信 | ||
1.3量子精密测量 | ||
2.空天信息 | 2.1低空经济 | 省发展改革委 |
2.2商业航天 | ||
2.3深空探测 | ||
2.4卫星应用 | ||
3.通用智能 | 3.1通用人工智能 | 省科技厅 |
3.2类脑智能 | ||
3.3具身智能 | ||
4.低碳能源 | 4.1氢能 | 省发展改革委 |
4.2氨能 | ||
4.3新型储能 | ||
4.4生物质能 | ||
4.5可控核聚变 | ||
4.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 ||
5.生命科学 | 5.1基因工程 | 省科技厅 |
5.2合成生物 | ||
5.3生物制造 | ||
5.4设计育种、生物育种 | ||
5.5免疫治疗 | ||
5.6低温生物医学 | ||
6.未来材料 | 6.1新一代电子材料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6.2新型能源材料 | ||
6.3先进金属材料 | ||
6.4高性能复合材料 | ||
6.5生物基材料 | ||
6.6前沿新材料 | ||
7.未来网络 | 7.1高速全光通信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7.2新一代移动通信 | ||
7.3智能网络 | ||
7.4算力和数据网络 | ||
7.5卫星互联网 | ||
8.第三代半导体 | 8.1碳化硅 | 省发展改革委 |
8.2氮化镓 | ||
8.3氧化锌 | ||
9.未来装备 | 9.1智能机器人 | 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 |
9.2工业级无人机 | ||
9.3高端检测装备 | ||
9.4智能农机装备 | ||
9.5海洋工程装备 | ||
10.区块链 | 10.1安全隐私保护 | 省科技厅 |
10.2链链互联互通 | ||
10.3链上链下协同 | ||
10.4安全智能合约 | ||
10.5区块链监管 | ||
11.元宇宙 | 11.1虚拟现实 | 省科技厅 |
11.2增强现实 | ||
11.3数字李生 | ||
11.4脑机交互 |
附件4 | |||
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评分标准 |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
评分标准分为应用前景(30分)、技术先进性(40分)、经济效益(30分)三大部分,共计7项内容。 | |||
应用前景 (30分) |
行业需求 (12分) |
0-4分 | 与7+N未来应用方向关联较弱,行业特色不显著,需求紧迫性一般。 |
5-8分 | 较符合7+N未来应用方向,有一定行业特色,需求较迫切,能部分解决行业问题。 | ||
9-12分 | 完全符合7+N未来应用方向,行业特色突出,产业应用需求迫切,能系统性解决行业痛点、难点问题。 | ||
市场潜力 (18分) |
0-6分 | 市场定位不清晰,难以满足国家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需求或在未来产业细分领域的市场前景有限。 | |
7-12分 | 具备一定市场潜力,能够部分满足国家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需求或在未来产业细分领域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 ||
13-18分 | 市场潜力巨大,高度契合国家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需求或在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 ||
技术 先进性 (40分) |
性能指标 (15分) |
0-5分 | 产品在功能和工艺等方面性能处于行业平均水平,创新性不足,未突破现有技术框架。 |
6-10分 | 产品在功能和工艺等方面关键指标在特定场景有显著优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 ||
11-15分 | 产品在功能和工艺等方面关键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服务功能、部署模式、应用方式等方面创新性强。 | ||
技术创新性 (15分) |
0-5分 | 技术改良为主,无实质性突破,依赖外部技术输入。 | |
6-10分 | 创新效果显著,技术路线先进且可迭代升级。 | ||
11-15分 | 实现原创性技术突破,形成自主技术壁垒。 | ||
技术 先进性 (40分) |
创新引领能力 (10分) |
0-3分 | 专利、软著、论文等知识产权数量少,创新成果保护不足,商业化价值待验证。 |
4-7分 | 专利、软著、论文等知识产权数量较多,技术成果获行业认可。 | ||
8-10分 | 专利、软著、论文等知识产权数量多且质量高,创新价值非常突出,能够为行业提供重要的引领作用。 | ||
经济效益 (30分) |
市场竞争能力 (15分) |
0-5分 | 尚未实现产业化应用,依赖政策扶持。 |
6-10分 | 初步实现产业化应用,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认可度。 | ||
11-15分 | 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在全球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认可度。 | ||
行业推广能力 (15分) |
0-5分 | 不太容易实现规模化应用,不具推广价值。 | |
6-10分 | 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 ||
11-15分 | 具有较高成本效益,能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 | ||
加分项(仅针对符合未来产业重点领 域方向的产品,相关称号荣誉等要求 为2024年1月1日至今取得) |
列入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加10分,国际先进等级省级首台套产品加5分,国 内先进等级省级首台套产品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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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国家重大专项的结项产品加10分,牵头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结项产品加5分。 | |||
被评为工信部典型应用场景的相关产品加8分,省级典型应用场景的相关产品加3分。 | |||
参与制修定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