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能源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在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6个领域,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推荐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绿色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类型包括智能计算中心、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推荐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以后建设的数据中心,原则上应位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以及国家明确的算电协同试点区域范围内。
(三)数据中心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上架率不低于60%,算力资源使用率处于行业先进。
(四)数据中心原则上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二级及以上等级。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0,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等规定的节能水平及以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数据中心所在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具有较强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
(五)持续开展设备布局、制冷架构、供配电方式、系统智能运行策略及节能、节水、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提供绿色公共服务,开展绿色运维,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
(六)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况:未正常经营生产;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推荐程序
(一)相关单位自愿参与,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和自评价,并编制《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附件2)。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能源部门及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数据中心由集团公司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金融机构、公共机构所属数据中心分别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通知,并由其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6个部门通过专家评审、复核等方式,确定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并按程序发布。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于2025年8月1日前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意见及自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
(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宣传推广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等作用,开展案例宣传、现场会、“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和实践,营造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对不再符合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的单位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动态调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杨涵010-6820536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6月28日
附件1
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能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发展、科学布局及集约建设、算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16个指标,具体详见下表。
表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表
序号 | 指标 | 权重分值 |
一、能源高效利用 | ||
1 | 电能利用效率 | 40 |
2 | 可再生能源及储能利用水平 | 10 |
3 | 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下降水平 | 2 |
4 | 数字化能碳管理水平 | 5 |
5 | 余热余冷利用水平 | 4 |
二、绿色低碳发展 | ||
6 | 水资源利用水平 | 4 |
7 | 绿色采购水平 | 4 |
8 | 绿色运维水平 | 4 |
9 | 绿色化改造提升情况 | 2 |
10 | 绿色公共服务水平 | 3 |
三、科学布局及集约建设 | ||
11 | 科学布局水平 | 5 |
12 | 集约建设水平 | 5 |
四、算力资源高效利用 | ||
13 | 机柜资源利用(上架率)水平 | 4 |
14 | 信息设备负荷利用水平 | 3 |
15 | 网络资源利用水平 | 3 |
16 | 算力能耗产出水平 | 2 |
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中,总耗电量、信息设备耗电量、水资源消耗量、数据流量等实际测量数据,统计周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指标说明及评分规则
(一)能源高效利用
1.电能利用效率(总分40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数据中心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等服务器能效等级相关标准规定的2级或节能水平及以上,否则不得分。达到上述能效等级要求,评分规则为:按照电能利用效率值从1.30至1.10,对应得20至40分。高于1.30不得分;等于1.30得20分;在1.30至1.10之间,每减少0.01得分增加1分;达到或低于1.10直接得40分(公共机构及金融领域申报的数据中心,若规模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其电能利用效率值按1.50至1.30计算得分)。电能利用效率值通过计算数据中心总耗电量与信息设备耗电量的比值得出,其中耗电量按照《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0879—2021)规定的“测试与计算方法”实际测量得出。
2.可再生能源及储能利用水平(总分10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及储能利用情况作为评价依据。其中,可再生能源为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
(2)评分规则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应达到或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否则不得分。达到或高于消纳责任权重,评分规则为: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从10%至80%,对应得1至8分。低于10%不得分;等于10%得1分;在10%至80%之间,每增加1%得分增加0.1分;达到或高于80%直接得8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判定依据《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所规定的约束性指标。其中,使用常规水电(含部分使用)按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判定,其他情形按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判定。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依据《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4部分:可再生能源利用率》(GB/T 32910.4—2021)计算得出。
储能利用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2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在自有场所建设有水蓄冷、相变蓄冷等蓄冷系统并获得良好应用,或利用新型储能技术、氢燃料电池等作为后备电源装置且容量不低于总容量的10%。
以上两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
3.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下降水平(总分2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较上一年度的降幅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降幅大于或等于4.5%,可得2分;如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因年度单位信息流量极低无法计算降幅,提出有效佐证材料后,可直接得2分。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降幅参考《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所给出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降幅公式计算得出。其中,年度单位信息流量综合能耗为数据中心总耗电量与数据中心通过网络接收与发送数据流量总和的比值。本文件中数据流量及网络带宽单位均为Mb,下同。
4.数字化能碳管理水平(总分5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以及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及运行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3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能源计量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工信厅节〔2025〕13号),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并稳定运行,实现对能耗和碳排放的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
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2分;公共机构及金融领域申报的数据中心,若规模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可直接得2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通过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融合应用新型配电装备、建设高度自治配电系统等措施,提升数据中心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或以上。
以上两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
5.余热余冷利用水平(总分4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回收利用自身余热余能、利用外部余热余冷资源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4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在自有场所建设有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系统且回收余热获得良好应用,或实现对工业余热余冷、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余冷等规模应用等。
(二)绿色低碳发展
6.水资源利用水平(总分4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单位信息设备能耗用水量(水资源使用效率)及在循环利用水资源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单位信息设备能耗用水量(水资源使用效率):按照单位信息设备能耗用水量从1.5L/(kW·h)至0.7L/(kW·h),对应得1至3分。高于1.5L/(kW·h)不得分;等于1.5L/(kW·h)得1分;在1.5L/(kW·h)至0.7L/(kW·h)之间,每降低0.1L/(kW·h)得分增加0.25分;达到或低于0.7L/(kW·h)直接得3分。单位信息设备能耗用水量(水资源使用效率)按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中的数据中心水资源使用效率计算方法,通过计算数据中心全年水资源消耗量与信息设备耗电量的比值得出。水资源消耗量是指数据中心使用城市市政供水量与在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前提下所采用地下水、江河湖水等自然水体量的总和。
循环利用水资源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1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开展雨水收集再利用、自身运行产生污水回收处理再利用、引入市政中水等工作之一,并获得良好效果。
以上两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
7.绿色采购水平(总分4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在绿色采购制度建设、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采购高能效装备三个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绿色采购制度建设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1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
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情况:依据应用的先进节能降碳技术数量,应用6种得1分;应用7种或以上得2分。相关节能降碳技术应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2年版)》及《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推荐。
采购高能效装备情况:依据使用的各类电动机、变压器、水泵、通风机、压缩机的能效等级情况,均满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所规定的节能水平或更高能效等级要求得1分。
以上三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
8.绿色运维水平(总分4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以数据中心在日常运维持续优化、运维废弃物妥善处理、退役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三个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日常运维持续优化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1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通过优化基础设施配置和运行参数等方式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运行于最优工况,且各类管网无“跑冒滴漏”现象。
运维废弃物妥善处理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1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充分识别并妥善处理日常运行维护、检修等产生的各类废弃物,且完整记录废弃物产生及处理过程。
退役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2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建立可追溯的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档案,识别报废设备、退役服务器、废旧电池等电器电子产品,并通过自行利用或委托生产企业/有资质回收企业回收等方式实现循环利用。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
9.绿色化改造提升情况(总分2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并实施绿色化改造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2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近三年参与过国家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或自主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并依据诊断结果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或“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等,取得良好效果。
10.绿色公共服务水平(总分3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在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每提供一项绿色公共服务得1分,最高得3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通过参与绿色低碳相关标准研制、协助推广节能与绿色低碳技术、分享绿色发展经验等方式,在助力数据中心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等方面获得良好效果。
(三)科学布局及集约建设
11.科学布局水平(总分5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符合国家科学布局相关政策导向的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数据中心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可获得相应分数(得分不累加):
位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及青海、新疆、黑龙江等国家明确的算电协同试点区域范围内,或属于已形成集聚效应的智算中心,得5分。
落实《“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提出的“社会服务数字化提升工程”和“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为公共机构、金融机构等提供服务,得3分。
在西部风光资源富集、气候适宜地区布局建设,承接东部地区有关后台加工、存储备份等非实时算力需求;或为国家枢纽节点梯次有序布局的省内数据中心,得3分。
探索利用具备条件的闲置工业厂房,以及利用山洞、山体间垭口、海底、河流湖泊沿岸等特殊地理条件进行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气候水文和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天然优势,因地制宜促进节能降耗,得2分。
12.集约建设水平(总分5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符合国家集约建设相关政策导向的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数达到3000个及以上,或智能算力规模达100 PFLOPS(FP16)及以上可得5分。数据中心用于支撑公共事务、金融业务并获得公共机构及金融业务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可得5分。标准机架数根据全部已安装机柜的设计功率总和换算,以功率2.5千瓦为一个标准机架。
(四)算力资源高效利用
13.机柜资源利用(上架率)水平(总分4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机柜资源利用率(上架率)作为评价依据。本文件中机柜与机架含义相同。
(2)评分规则
数据中心应至少已完成50%设计机柜数的安装,否则不得分。如已完成,按照上架率从60%至80%,对应得2至4分。低于60%不得分;等于60%得2分;在60%至80%之间,每增加1%得分增加0.1分;达到或超过80%直接得4分。机柜资源利用率(上架率)是指有效应用机柜数量占全部已安装机柜数量的比例。其中,“有效应用机柜”认定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空间已获充分利用,且所安装信息设备已通电并处于有效运行状态。
14.信息设备负荷利用水平(总分3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信息设备负荷使用率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按照信息设备负荷使用率从30%至60%,对应得1至3分。低于30%不得分;等于30%得1分;在30%至60%之间,每增加1.5%得分增加0.1分;达到或超过60%直接得3分。信息设备负荷使用率按照《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所给出数据中心信息设备负荷使用率计算方法,通过计算数据中心机柜年均用电功率平均值与数据中心标称功率平均值的比值得出。本文件中设计功率与标称功率含义相同。
15.网络资源利用水平(总分3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数据中心网络资源年平均利用率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按照网络资源年平均利用率从30%至50%,对应得1至3分。低于30%不得分;等于30%得1分;在30%至50%之间,每增加1%得分增加0.1分;达到或超过50%直接得3分。网络资源年平均利用率通过计算年度网络每秒平均流量数值与数据中心所安装网络带宽总和数值的比值得出。其中数据中心通过网络接收及发送数据量均计入流量。
16.算力能耗产出水平(总分2分)
(1)指标说明
本指标项以算力的单位电能消耗产出效益水平,以及在提升数据处理过程能源利用效率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
(2)评分规则
算力的单位电能消耗产出效益水平:以单位电能消耗产出效益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1分;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可直接得1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算力的单位电能消耗产出效益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单位电能消耗产出效益为数据中心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创造的年度效益(单位为元)与信息设备耗电量的比值。
数据处理过程的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情况:以数据中心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佐证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满足要求可得1分。佐证材料应证明,数据中心通过采取算力资源合理配置与优化调度、算存运及基础设施资源高效协同联动等措施,有效提升通算、智算、超算等算力资源利用率,降低计算及其他数据处理过程能耗。
以上两项得分相加为本指标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