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皖政〔2024〕52号)、《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合政办〔2025〕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实施细则》(合发改创新〔2025〕1172号),现开展2025年“科大硅谷”政策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须为在《“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修订)》中明确的“科大硅谷”建设区域(附件1),或经“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与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安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的拓展区域内(附件2)开展生产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参与“科大硅谷”建设的组织机构、自然人等。
(二)存在尚未修复的失信行为、工商注销登记或被纳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等情形的申报主体,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三)申报研发补贴类政策时,企业申报项目为自投研发项目,委外研发试制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超过60%的项目不予支持,受托研发项目不予支持。
(四)在申报之前的连续三个月内(含申报当月),如企业社保缴纳出现少于3人情况,其申报项目不予支持(政策第13条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要求不少于5人)。
(五)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低于1万元不予支持(政策第10条“科漂驿站”房租补贴部分除外)。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hfcyzc.hfceloan.com)上传必要的申报材料(如首次申报需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6月5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受理。
(二)初审报送
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后,及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并完善申报材料,待初审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全部申报材料,并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7份报送至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纸质材料要求A4纸张标准大小、签章齐全(须盖申报单位骑缝章)、胶装成册;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字迹清晰、要素齐全。申报书格式请参照对应政策条款的申报书模板。
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推荐,2026年6月1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2026年6月19日前将盖章汇总表及可编辑版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场景创新处(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府大楼B座2524室)。
三、政策内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所有政策条款均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法人主体: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2.“信用中国”和“信用安徽”网站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核查记录(含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
3.企业申报承诺书;
4.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交申报前最新一期半年报或季报;
5.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当年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
6.单位参保证明(近三个月)。
自然人主体:
1.身份证或护照;
2.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申报当月);
3.个人申报承诺书。
(二)政策第7条: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政策内容:
支持全球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按其转让、许可实际到款额或作价入股评估价的10%,给予科研人员或合资公司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全球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至“科大硅谷”片区内公司(作价入股方式转化的以“拨投结合”方式支持,另行通知)。
2.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合同在2025年年内签订,且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
3.转让、许可所取得的现金收入在2025年1月1日至申报日之间到账(以高校院所银行收款证明为准)。
申报材料:(附件4)
1.《“科大硅谷”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请表》(转让/许可方式以科研人员为主体申报)。
2.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技术成果文件;职务科技成果权属证明。
3.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证明(相关协议、企业营业执照等)。
4.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
5.转让/许可类:技术交易发票、银行收款证明、完税证明(注明对应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6.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申报书。
7.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三)政策第10条:打造“科漂驿站”
政策内容1:
推出一批“科漂驿站”,择优给予有意来“科大硅谷”创新创业人员不超过15天免费住宿和创业空间体验,提供政策咨询、环境考察等服务。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参照封面模板制作并按照建议装订顺序装订):
1.《“科大硅谷”房租补贴申报表(1)》
2.科大硅谷平台公司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
3.科大硅谷平台公司相关管理系统导出的入住清单、付款凭证。
4.各合作单位开具的发票和入住证明。
5.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政策内容2:
给予在“科大硅谷”创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人员最长6个月租房支持及免费众创空间工位,提供创业辅导服务。
申报条件:
1.在“科大硅谷”片区内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科大硅谷”创新单元内开展生产经营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3年的科技型企业。
2.申请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主要负责人(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每家最多申请不超过3人。
3.申请人入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满半年。
4.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肥均无自有住房。
申报材料:(附件5)
1.《“科大硅谷”房租补贴申报表(2)》(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企业与相应创业空间签订的入孵协议、入驻协议等。
3.申请人入职满半年证明材料(在肥个税缴纳证明等)。
4.申请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主要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及配偶、子女合肥市无房证明。
6.申请人租房合同及房租发票。
7.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政策第11条:盘活存量资产
政策内容:
“科大硅谷”内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建成3年及以上闲置房产资源的,依法依规建设运营科创项目载体,获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认定的,按总投资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1.“科大硅谷”片区内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片区内建成3年及以上的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商业用房等房产资源建设科创载体。
2.2025年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资质认定,截至申报前已完成公示。
申报材料:(附件6)
1.《“科大硅谷”盘活存量资产资金申报表》。
2.获得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等资质证明。
3.载体改造前处于闲置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材料、改造前照片、水电费单等)。
4.载体实际投入使用的佐证材料(入驻项目团队清单、入驻协议、房租缴纳证明、企业纳税证明等)。
5.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的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布局平面图复印件以及相关材料;经认定纳入市级及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的区域位置证明(孵化载体申报书中“孵化场地情况表”)。
6.申报主体装修改造费用审计报告(对载体实际投入使用面积的装修费用进行专项审计)。
7.房产建成3年及以上相关证明(如竣工验收报告等)。
8.盘活存量资产申报书。
9.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五)政策第13条: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政策内容:
支持央企、国企、产业链龙头企业等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以入股、并购等形式整合企业创新资源,在“科大硅谷”设立研发中心、新业务中心等,根据其运营成效,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2022年6月13日之后,央企或其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国企、产业链龙头企业(符合合肥市重点产业方向,近3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收收入比重不低于3%或近三年研发支出平均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入股、并购的“科大硅谷”片区存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与片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合资成立的新公司。
2.入股占比不低于10%。
3.申报主体在“科大硅谷”片区内实际运营(有办公场地、含申报当月在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全职人员达5人及以上)。
4.新项目研发方向属于省市重点产业领域,上一年度已发生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5.新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如专利申请、技术转化、产品上市、标准制定等)。
申报材料:(附件7)
1.《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资金申请表》。
2.并购、入股、成立合资公司协议等。
3.申报主体公司章程。
4.《项目研发阶段性成果报告》,并提供专利证书、技术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新产品检测报告、销售订单、发票、银行收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5.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兑现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加盖公司公章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项目研发支出辅助账、财务系统导出的项目核算明细账。
6.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申报书。
7.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六)政策第16条:培育耐心资本
政策内容:
对投资“科大硅谷”早期小型科技型企业且持股2年以上的社会基金,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基金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每年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
申报条件:
1.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在“科大硅谷”片区内开展生产经营。
2.被投资企业为在“科大硅谷”片区内开展生产经营、符合科大硅谷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天使期项目标准的科技型企业。
3.投资资金全部到位,且持有股权超过24个月。
4.基金资本认定额度依据扣除科大硅谷引导基金、安徽省、合肥市、属地政府出资比例的对应份额后进行确定。
申报材料:(附件8)
1.《培育耐心资本奖励资金申请表》。
2.管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证明。
3.投资协议及投资交割银行回单。
4.被投资企业清单、被投企业符合天使期项目标准的证明材料。
5.培育耐心资本申报书。
6.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七)政策第18条:褒扬“科大硅谷”建设贡献者
政策内容:
每年对在“双招双引”、成果转化、科创服务、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基金投资、校友联络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给予褒扬。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参与“科大硅谷”建设,近3年(含申报当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2.申报内容须为2025年度内完成或取得的显著成效(包括“双招双引”、成果转化、科创服务、人才培养、国际合作、基金投资、校友联络等)。
申报材料:
通用材料:(附件9)
1.褒扬“科大硅谷”建设贡献者申请表
2.自述报告(背景、实施过程、量化成效数据、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
3.专家推荐信(如有,须正高以上职称或知名机构负责人签署)。
4.褒扬“科大硅谷”建设贡献者申报书。
5.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专项材料(按申报类别提供):
-双招双引类:项目投资协议、人才引进合同、落地项目经济贡献证明(如纳税凭证)等。
-成果转化类:专利证书、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产业化项目财务报表等。
-科创服务类:服务“科大硅谷”片区内企业清单、孵化项目融资证明、客户评价报告等。
-人才培养类:校企合作协议、人才就业清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国际合作类:国际合作协议、外方机构资质证明、项目进展报告等。
-基金投资类:基金备案证明、投资“科大硅谷”片区内企业证明等。
-校友联络类:校友活动影像资料、项目落地协议等。
-其他类型: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咨询电话
肥东县 胡杰 67711446
肥西县 李相勤 68855863
长丰县 王逸涵 66679890
庐江县 余洸浩 87322552
巢湖市 张培 82367701
瑶海区 臧世辉 64479478
庐阳区 徐剑 65699117
蜀山区 陆凯 65123459
包河区 王雨荷 63357542
高新区 邱榕 65329953
经开区 庆啟飞 63886196
新站区 费维飞 65777258
安巢经开区 陈猛猛 82385519
市发改委 赵健峰 63538621
注:1.上述条款中,政策第13条及第18条为“非达标即享”项目,第7条、第10条、第11条、第16条为“达标即享”项目。
2.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各类协议、合同、凭证、审计报告等,时间周期原则上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政策第11条可根据市级及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认定公示时间,追溯2025年12月31日前24个月内建设投资;政策第16条持股满24个月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3.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产业政策奖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