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式逆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买断式逆回购采用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工具定位为流动性投放工具,不会新增货币政策工具中标利率。
一、核心定义与机制
买断式逆回购的本质是短期融资工具,其交易流程包含两个关键环节:
1、初始交易:正回购方(如商业银行)将债券所有权转移给逆回购方(如央行),获得资金。
2、到期回购:正回购方按约定价格(含利息)购回债券,完成资金归还。
二、与其他逆回购的区别
与传统质押式逆回购相比,买断式逆回购的债券所有权完全转移,逆回购方可自由处置债券(如卖出或再质押),灵活性更高。
三、近些年的大规模买断式逆回购
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14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202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以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方式开展了8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2025年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5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7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2025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公告,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裕,2025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将以固定数量、利率招标、多重价位中标方式开展10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期限为3个月(91天)。
四、操作对象
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操作,期限不超过1年。
五、推出目的
央行推出买断式逆回购,既是自身操作工具的丰富,也可对市场发展买断式回购业务形成示范作用,缓解质押品冻结对金融机构整体流动性监管指标压力,持续提升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国际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