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重磅发布“科大硅谷”22条政策举措

合肥招商资讯 安徽省资讯 (3209) 发布于:2023-06-06 11:19:51 更新于:2023-06-06 17:27:07 来自:安徽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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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印发了《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合肥重磅发布“科大硅谷”22条政策举措

科大硅谷核心区示意图

围绕《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中列举的22条政策举措,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打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生态,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主体最现实需求,致力于为高端人才和年轻人创新创业提供一流政策环境。

核心条款

《支持政策》和《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科技创业、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创新投融资模式等6个方面27条政策细则,其中部分条款做到了国内最优或最佳,如:

在链接资源方面,创新机制提出了招募全球合伙人,建立“团队+基金+细分单元”的运营模式,实现“一栋楼就是一个产业链”。

在支持建立新型研发模式上,支持人才双聘;对企业、研究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投资额50%给予不超过2亿元配套。

在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方面,对于职务发明在科大硅谷内转化的情况,支持按照贡献的省市财力给予一次性奖励;允许横向课题经费以现金出资入股转化企业;支持建立拨转股、股转债新模式,允许团队回购股份;鼓励“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在“科大硅谷”内施行。

在鼓励科技创业方面,对于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提供最高500万启动资金和500平米创业空间支持;对“沿途下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支持,具有突破属性的重点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亿元。

在汇聚创新创业人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自主人才评价名额,对“高精尖缺”人才按照年收入财力贡献15%以上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在投融资方面,允许管理团队以10%为上线跟投;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最高可按20%比例计征所得税并根据相应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

申报主体、程序

申报主体:

①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科大硅谷”建设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机构、自然人;

②主体税种须在“科大硅谷”区域内缴纳,项目须在“科大硅谷”范围内实施。

申报程序:

①与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签订协议或完成项目入库备案;

②注册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并根据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③由合肥市发改委会同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④审核通过且完成公示后开展政策兑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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