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安徽省稳外资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商务厅
2025年5月30日
(本文有删减)
安徽省稳外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吸引外资、稳定外资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5]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产业对外开放
(一)持续扩大市场准入。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实现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清零”。稳步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扩面至全省。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二)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支持合肥市依托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重大平台,扩大科技服务、电信服务、医疗健康、金融等领域对外开放,推动一批试点任务落地。支持合肥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标准化建设。支持合肥市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探索建设服务型制造集聚区。
(三)支持外资集聚发展。结合我省外资主要来源地和产业发展特点,建设一批重点国别(地区)外资企业合作区。推动德国中小企业总部经济集聚区(合肥)落地建设。加快国际合作产业园、国际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支持外资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
二、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四)组织招商引资活动。推深做实“徽动全球”合作伙伴计划,加强与国际性组织、专业机构、跨国公司等对接合作,新增优质伙伴10家以上。聚焦外资重点来源地和生物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2025年在境内外举办“海客圆桌会”活动22场。持续开展“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支持各市组建招商小分队赴境外开展精准招商。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RCEP地方政府暨友城合作(黄山)论坛精准开展外资招引活动。主动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重大展会活动溢出效应,举办“跨国公司安徽行”等系列活动。
(五)倡导精准务实招商。指导各市突出重点国别(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主体,举办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精准招商活动。指导各市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固链强链,加大境外隐形冠军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招引力度。定期编制并向各市、省有关部门推送与我省产业契合度高、有指导意义的涉外经济信息,有效服务各地“双招双引”。
(六)拓展利用外资渠道。出台支持创新外资招引模式具体举措,支持各市利用产业链供应链招商、科技招商、场景招商、委托招商等模式招引优质外资项目。鼓励返程投资,支持有实力的本土企业海外并购后引进优质境外资源。深化基金投资,引导各市产业投资基金与国际基金公司联合在皖投资。支持股权投资,鼓励外商投资我省上市公司,引导中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境外资本投入。优化并购投资,推动外资从传统绿地投资转向高附加值并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
三、强化外资政策支撑
(七)支持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和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聘用海外高端技术人才,通过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年限限制。对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在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就医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鼓励设立地区总部。外资总部企业聘用的外籍人才,符合规定的最长可办理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其聘用的中国内地居民可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外资总部企业高管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省人才激励政策,对其落户、租购住房等予以保障。
(九)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含再投资)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等优惠政策。制定支持返程投资具体措施,推动高质量引进来与高水平走出去有效联动。出台服务业利用外资提升行动方案,鼓励更多外商投向我省养老服务、文旅、体育、医疗、金融等服务业领域。
四、发挥平台载体功能
(十)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开展自贸试验区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推动更多外资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入驻,支持区内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升级为地区总部。推动出台《安徽省开发区条例》,引导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产业和空间统筹布局,编制开发区产业合作空间数字地图。落实国家级经开区改革创新有关举措,强化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保障。
(十一)链接开放资源渠道。利用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境外商务服务网点、安徽省国际商会驻海外联络处、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资源,支持各地开展国际投资促进活动。加大对皖北、皖西地区开放资源、外资项目线索的引荐支持力度。依托合肥法务区、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等平台,吸引优质外资企业和项目来皖投资合作。
五、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十二)完善开放基础条件。持续汇聚国际教育、医疗服务资源,满足外籍人士及其子女在皖就医、就学需求。加密重点外资来源地国际航班航线。落实“外国人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加入长三角口岸签证代转机制。编制发布《外国商务人士在安徽工作生活指引)》。
(十三)提升为企服务质效。打造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实现外资企业建议诉求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动态调整省市县三级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建立外资企业融资需求清单,举办系列金融要素对接活动。支持外资企业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举办系列产需对接活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资本项自便利化试点。做好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助力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协定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提供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服务。
(十四)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强化跨部门工作协调,有效推动解决外资企业提出的涉及多部门、政策性、制度性诉求事项。开展新一轮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进出口等关键环节,加大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协调,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深入了解外资企业诉求,有效回应外资企业关切,确保各项任务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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