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成员单位的通知

申报通知 (149) 发布于:2025-05-08 更新于:2025-05-08
项目申报

各相关企业、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金融机构:

为积极响应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推动合肥市“五外联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助力本地制造业企业突破产能过剩、内销市场竞争激烈等困境,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有出海需求的制造业企业以及相关优质服务资源,组建“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盟将搭建一个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平台,助力本地制造业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合肥市制造业的国际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联盟性质

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是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由合肥市内有志于拓展国际市场的制造业企业、相关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联盟作用

本联盟秉持“开放、协作、共赢”的宗旨,通过资源整合搭建起一个服务合肥市制造业企业海外发展的交流平台和“一站式”服务平台。联盟定期组织跨行业交流活动,促进成员间分享海外市场开拓经验、前沿技术应用成果等;组织成员单位参与国际展会、行业峰会,增加企业国际曝光度,拓展海外客户资源;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国际行业专家、学者举办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会,帮助企业了解走出去相关政策、国际先进技术趋势、行业标准变化;筛选一批服务质量高、专业能力强、信誉良好的优秀服务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三、征集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护联盟章程(见附件1),履行联盟义务,愿意为联盟成员分享走出去各类资源,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3.无失信行为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范围

1.合肥市有拓展海外市场需求的制造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制造、家电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制造、新材料制造等行业领域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均可申请加入。

2.为制造业企业出海提供服务的相关机构,如物流运输企业、报关报检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

3.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投资公司等,能为制造业企业海外投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支持的单位。

4.高校及科研院所,在制造业相关领域拥有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能力,且有意推动科研成果海外转化、开展国际技术合作的单位。

5.其他有意愿加入联盟的单位。

四、征集方式

1.联盟成员征集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不收取会员费等费用,所有成员均可享受联盟提供的基础服务。

2.请有意向加入联盟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填写《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申请表(盖章版/签字版)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和营业执照电子版等材料于2025年5月9日前发送至联盟筹备组邮箱。联盟筹委会秘书处将对各单位资格进行审核,核准后吸纳为首批联盟成员。

联系人:阮磊

联系电话:13855192066

电子邮箱:hfzzyzcq@ 163.com

附件:

1.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章程

2.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成员申请表

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筹委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肥市制造业走出去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Hefei Manufacturing Industry Going Global Alliance,英文缩写为“HMIG”。本联盟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条本联盟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由合肥市内有志于拓展国际市场的制造业企业、相关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联盟旨在搭建起一个服务合肥市企业海外发展的交流平台,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通过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更多本地企业走出国门,推动制造业企业共享海外资源,“抱团”拓展国际市场,共享“一带一路”及国际市场发展的新机遇。

第四条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

第五条联盟主管部门: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合肥市商务局。

第六条联盟发起人

序号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1 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1号 谢申衡
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1699号 曹仁贤
3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 李缜
4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 郭子珍
5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3号 王磊
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项兴初
7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3188-1号(综合保税区内) 丁晓辉
8 安徽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 丁增长
9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贸易中心5401、5403、5501、5601、5701 蔡俊锋
10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17层 周跃斌

第二章联盟任务

第七条联盟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业信息共享与市场研究。建立高效信息交流平台,全面收集并及时发布全球产业、政策动态以及前沿技术趋势,深度剖析国内外、区域间产业特色,助力企业精准定位,把握市场机遇,促进产业链互补与协同发展。

(二)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统计各类企业及产品出海的服务机构信息,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并定期更新。定期开展优秀服务商机构评选活动,筛选一批服务质量高、专业能力强、信誉良好的优秀服务机构,为企业“出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三)政策入企服务。对境内外政策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研究,提供目标国别(地区)的政治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准入、产业发展、市场分析等信息。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宣传企业出海支持政策。

(四)市场开拓服务。梳理本地制造业优势产业信息,与目标国别(地区)产业部门、平台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建立沟通与合作渠道。组织举办各类跨境产业对接活动,精准匹配海外客户资源,助力本地制造业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和展销活动,拓展国际市场渠道,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国际人才服务。关注制造业企业人才需求,通过国际人才平台机构资源帮助中小企业拓宽国际化人才引进渠道。加强企业与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交流平台,开展人才培训、技能交流等活动。

(六)跨境金融服务。通过金融机构为企业嫁接境外融资渠道,提供金融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服务,防范目标国别(地区)外汇管制政策变动、外汇储备不足、汇率波动等金融风险,引导企业选择安全、优质的金融合作伙伴。

(七)市场准入及物流运输服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国际市场准入指导,协助处理海关手续、证书和许可等问题,提供报关通关多式联运服务企业白名单。同时建立高效的物流运输网络,确保产品及时、安全送达目的地。

(八)权益保护服务。运用律师事务所、税务服务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等为企业提供合法合规咨询、争议解决策略、税务影响分析与税务筹划、跨境诉讼与仲裁代理等海外权益保护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建立完善涉外应急服务通道,提升中小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效率,建立联动协作的信息沟通机制。

(九)搭建合作平台。整合本地制造业企业资源,搭建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海外资源共享与合作共赢。通过龙头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本地中小企业共同参与国际市场拓展。定期以交流会、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探讨合肥市制造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发展“抱团出海”新模式。

(十)共建海外基地。依托联盟成员紧密合作,充分利用成员间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协同创新,共享风险与机遇。发挥“以大带小”、产业集群的效应,共同致力建设和发展海外基地。帮助提升国际市竞争力,推动联盟成员共同繁荣和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联盟的组织结构

联盟设立联盟大会、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联盟大会为联盟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联盟管理及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理事会咨询机构;秘书处为联盟日常执行机构。

第九条联盟大会的组成、职责及议事规则

1.联盟大会的组成

联盟大会由联盟全体成员组成。

2.联盟大会的职责

(1)批准联盟章程及修订。

(2)选举联盟理事会成员。

(3)审议批准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4)审议批准理事会提交的有关报告。

(5)决定其他重要事宜。

3.联盟大会的议事规则

联盟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主持会议。联盟大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在联盟大会年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半数以上联盟成员或理事会提议,可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条理事会的组成、职责及议事规则

1.理事会的组成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共设理事单位21家(含个人),其中理事长单位1家、副理事长单位6家、秘书长单位1家、副秘书长单位2家,理事单位11家。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2.理事会的职责

(1)维持联盟稳定运行,制定和根据需要修改联盟协议;(2)批准和取消联盟成员资格;

(3)选举联盟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副秘书长、理事、专家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

(4)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审议资金筹措、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联盟重大决策事宜;

(5)审议、批准和修改联盟内部管理条例;

(6)决定联盟组织的变更和终止;

(7)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8)讨论和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3.理事会议事规则

联盟理事会以会议作为其决策方式。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由理事长单位或受理事长单位委托的副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负责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提前、延迟或增加会议次数。理事会的召开,须有理事会成员单位2/3以上(含本数)代表到会,该次会议方为有效会议,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理事会的决议,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理事会成员单位2/3以上(含本数)同意方能有效。

4.理事长单位的职责

理事长单位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和服务。理事长单位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对外签署相关文件。

5.理事长的职责

联盟理事长由理事长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其指定的代表人担任,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长任职期间如遇工作调离原派出单位等情况,应自行辞去其职务,由派出单位另行推荐接任理事长人选,经理事会通过后,方可接任,持续时间至本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理事长的职责和职权如下:

(1)行使联盟大会授予的职权;

(2)召集联盟大会全体会议、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

(3)检查、督促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4)审核理事会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5)定期审阅联盟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按规定对联盟的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6)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专家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是联盟的决策咨询机构,在联盟成立后由联盟各成员单位推荐人选,并由理事会评选、聘任。委员会成员涵盖制造业相关领域中具有出海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国际业务负责人以及企业出海相关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士、学者等。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可设副主任2名。

2.专家委员会的职责

(1)对联盟的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专业意见;

(2)为联盟成员在出海规划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3)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向理事会提供咨询、建议。

第十二条秘书处的组成、职责

1.秘书处的组成

联盟秘书处是联盟大会和理事会常设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依托安徽省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行。秘书处由秘书长单位、副秘书长单位各选派1人组成。秘书处组成人员在任职期间如遇调离原派出单位等情况,即为自动辞去职务,由该派出单位另行选派代表。

2.秘书处的职责

(1)执行联盟大会、理事会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盟内的各项工作;

(2)负责联盟大会会议、理事会的筹备和召开,向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财务报告;

(3)起草联盟年度工作报告;

(4)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负责接收有关单位的捐赠与联盟日常费用的管理;

(5)负责受理联盟外企、事业单位加入联盟申请,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6)依据联盟有关处罚制度提议除名违规联盟成员,受理联盟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7)联盟大会、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秘书长的职责

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2)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参加各种重大活动。

第四章联盟成员

第十三条联盟吸纳各种规模和行业的具有寻求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合作、资源整合等需求的制造企业,以及具有“出海”经验的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单位和相关个人成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分为团体成员和个人成员。团体成员应从事制造业企业“出海”相关环节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个人成员应与制造业企业“出海”相关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及其他特邀人士。

第十五条联盟成员的条件

1.拥护联盟协议,遵守有关协议内容;

2.已拓展海外市场或计划拓展海外市场的本地制造业企业,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的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

3.理事会成员单位2/3以上(含本数)通过;

4.具有区域影响力或制造业企业/产品出海相关经验的龙头单位可优先加入联盟;

5.愿与联盟成员分享信息资源,加强交流合作,同谋发展,互利共赢。

第十六条联盟成员的权利

1.享有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提名代表参加专家委员会;

3.优先获得本联盟提供的服务,优先参与联盟内成员协作;

4.参加本联盟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的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培训等各项活动;

5.参加联盟全体会议及相关会议,参与讨论、表决与联盟发展有关的重大决策、决议和事项;

6.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咨询和批评;

7.退出联盟的自由。

第十七条联盟成员的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

2.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4.向联盟提高行业有关情况,提交有关资料。

5.保守联盟内成员的商业秘密;

6.未经理事会或理事长书面许可,联盟成员不能以联盟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或业务;任何联盟成员违反本约定,给联盟或其他联盟成员带来任何损失的,有义务承担充分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联盟成员加入、变更、退出和除名

1.申请加入联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加入联盟的书面申请;

(2)本单位或个人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本单位或个人在制造业企业或产品走出去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的总结材料;

(4)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2.加入联盟的程序

(1)向秘书处提交加入联盟的申请材料;

(2)由秘书处审查相关资料,提交联盟理事会审议;

(3)由联盟大会按照以上相关原则决定。

3.联盟成员主体的变更

联盟团体成员发生分立、合并、被收购等情形时,该成员应自上述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秘书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由秘书处提交联盟理事会决定其成员资格的保留或变更。

4.联盟成员的退出

联盟成员退出联盟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秘书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联盟理事会通报。

5.联盟成员的除名

联盟成员严重违反联盟章程及有关规定,或长期(一年以上)不履行成员义务,经秘书处核实,提交联盟理事会审议决定,由理事会表决,需获与会理事单位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可生效。除名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加入。

第五章联盟的终止

第十九条联盟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后即行终止。

第六章附录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联盟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