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研发,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的产品,在结构、材质、工艺性能等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根本性改进,可以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扩大使用功能。
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造强省建设)规划》,安徽省新产品认定重点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类别产品原则上不予认定新产品。
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安徽新产品认定申请常年受理,每年公布四批。每批次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是2月28日、5月31日、8月31日、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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