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出台创新创业人才政策10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344) 发布于:2023-07-11 13:45:18 更新于:2023-07-11 13:45:18
项目申报

抓人才就是抓发展,谋人才就是谋未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及两市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集聚,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出台园区创新创业人才政策10条。

据悉,“人才十条”所指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六类人才。A类: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B类: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C类: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D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E类: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F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其中, A、B、C、D类为高层次人才。

1、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

在园区创办企业且为公司主要股东(占公司股份不低于20%)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创办企业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2、产业创新团队奖励

每年开展一次“阜合园区产业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单个团队给予10万元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成功入选省级、市级产业创新团队项目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

3、强化人才创业融资扶持

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园区国有引导基金优先给予投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带动性强、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另行给予重点支持。

4、加大办公用房补贴力度

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园区创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给予租金补贴;在园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款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

5、鼓励创新创业青年成才

由园区推荐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工程)的,分别给予20万、10万的奖励。新入选阜阳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1的配套资助。

6、加快集聚产业优秀人才

对园区制造业工业新引进全职工作的、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人才,根据学历、职称等情况,3年内给予最高8万元就业补贴。

7、实施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等领域,每三年开展一次“园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表彰,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补助。

8、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计划

每两年开展一次“园区优秀企业家”和“园区优秀企业家经理”评选表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资助。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报考MBA、EMBA等相关项目,学习费用按50%的标准择优给予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6万元。

9、支持平台载体建设

对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建设单位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于新建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30、20万元一次性资助。

10、强化人才安居保障

(1)发放购房补贴:在园区工作半年及以上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的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医院、学校参照执行),在园区范围内以本人(含配偶)名义首次购买园区新建商品住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购房补贴:①对A类高层次人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②B、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实际购房款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购房补贴;③对E类人才给予实际购房款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④对F类人才给予实际购房款10%最高不超过6万元的购房补贴。

(2)入住人才公寓:在园区企业工作且在园区无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优先租住园区人才公寓,按实际租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m²/人),给予全额租房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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