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拟推管理新规

合肥招商资讯 安徽省资讯 (3510) 发布于:2022-05-31 11:34:32 更新于:2022-05-31 16: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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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公共资源交易拟推管理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3日之前,公众可提意见。书面意见可反馈至合肥市公管局政策法规处602室;还可通过合肥市政府民意征集板块直接留言。

征求意见稿明确,合肥市将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当事人,不管是招标人、采购人等项目单位,还是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投标人、供应商等竞争主体,均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全市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和信用评价公示的载体和枢纽,交易主体可以在交易信用平台进行自主查询。

结合信用综合评分,监管部门对市场交易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对招标人、采购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一般失信行为的分别进行扣分。累计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列为AA级;累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列为D级。

以后,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对交易主体开展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综合评价结果C、D等级的项目单位、竞争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对于AA信用等级的竞争主体,则能适当减免保证金。

项目单位还可将竞争主体评价结果应用到交易文件中,作为评审标准之一。此外,随着重大项目不断增加,多家企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明确以联合体中竞争主体综合评价结果最低的信用信息作为信用分评标评审、定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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