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创新券,是安徽省为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而设立的一种普惠性财政政策工具。通过即申即用、事后补助、总量控制等形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等主体购买科技服务、使用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降低创新成本,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高校院所、科研平台、检验检测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
科技创新券是我国多地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研发活动常面临资金不足、设备不足、技术资源获取难等问题;而高校、科研院所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则拥有大量仪器设备、科研人才和技术服务能力。科技创新券正是连接企业需求与科研服务供给的重要桥梁。
安徽省近年来持续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等重点方向,积极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科技创新券作为其中的普惠性政策之一,重点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增强产业链创新能力。
申请和使用创新券的企业须在省内注册,且不处于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期内,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或本年度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2.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3.独角兽(潜在)企业;
4.省(市)级高层次科技团队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成立(入股)企业。
创新券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项目过程中,购买的研发服务、大型科学仪器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主要包括:
(一)研发服务:工业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技术委托开发、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等;
(二)大型科学仪器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科研实验、委托分析、测试服务、委托实验、验证服务等;
(三)检验检测:产品性能测试、材料性能测试、指标测试、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下列情况不属于创新券支持范围:
(一)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法定检测以及生产性常规检测、批量检测、产品质量抽检、环境检测等非科技创新项目;
(二)企业购买的科技创新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无直接相关性;
(三)企业与开展合作的服务机构存在隶属、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四)非企业直接购买的服务,即由第三方接单后转包给服务机构的服务。
安徽省科技创新券通常采取线上申报、平台管理、审核兑现的方式进行。一般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
企业或创新主体登录指定的科技创新券管理平台,完成账号注册、主体信息填报和资质材料上传。
2.提交申请
申请主体根据自身创新服务需求,填写创新券申领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机构、项目用途、费用预算等。
3.资格审核
主管部门或受托管理机构对申请主体资格、服务事项合规性、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审核。
4.使用创新券
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要求购买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并与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开展服务。
5.提交兑现材料
服务完成后,企业或服务机构提交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服务成果证明、检测报告、技术报告等材料。
6.审核兑现
管理部门对服务真实性、费用合理性、材料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比例和额度予以兑现。
创新券兑付金额按不超过单笔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0%核定。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兑付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兑付资金精确到千元。原则上企业在使用创新券年度累计兑付金额须达到1万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不予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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