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属于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专项债券的发行目的是为了支持特定领域或项目的建设,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项目、环保等。
专项债券于2015年首次发行,当年发行量为1000亿元。随着时间推移,发行量逐年增加,2018年首次超过1万亿元,2020年达到历史最高的3.75万亿元。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规模达到3.9万亿元,创历史新高。专项债券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可以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扮演财政政策工具的角色,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稳定就业和经济增长。
专项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它们是以省级政府为发行主体,针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主要是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专项债券具有较强的指向性、透明度和约束性,通常不用于一般性的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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